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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的习惯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2-29 10:30:59

保护环境的习惯

保护环境的习惯例1

贵州的环境保护除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生活习惯和习惯法以及神话传说对森林环境起保护作用。在当地人的心目中,尽管从效力上而言这些习惯、习惯法或神话传说没有现行法律那样高的效力,但事实上法律却远远不及这些习惯性的东西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因为这些规范与他们祖先,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本文在此将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习惯法和神话传说所阐述的环境保护规则合称为习惯法是为了避免这样一个尴尬:怎样区分习惯、生活习俗、习惯法、神话传说等在少数民族眼中的地位,在现代化大都市人的心目中可以运用很现代的观点区分,然而在少数民族地区人们的心目中它们却没有多少根本性的区别,也无法区别,都自然或不自然的、直接或间接的具有约束力。不管是实体性规范,还是意识性的约束规范都是有利的,在该少数民族区域都是他们长期的习惯法。同时,我们是尽量去发掘少数民族地区那些对环境保护有利的习惯性规范,不管习惯法也好,还是一般的生活习俗、神话传说也罢,他们都曾经或依然一定程度上保护着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例如村规民约、苗族的“议榔”,侗族的“侗款”或“款约”等,是现今贵州少数民族地区普遍遵循的习惯法。

二、习惯法的涵义

作为人类最早出现,历史最为悠久的法,习惯法在少数民族地区有着重要影响。特别是在生态保护、婚姻、财产、继承等领域习惯法起到了维系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少数民族地区有时习惯法调整社会关系的深度和有效性甚至强于国家法。在那里,习惯法就是他们的法律。正如勒内达维所说:中国人一般是在不用法的情况下生活的,他们对于法律制定些什么不感兴趣,也不愿站到法官面前去。”不用法制宣传和教育,习惯法却根植于当地各少数民族人民的内心深处,得到极好的实施,社会秩序自然地得以维系与调整。

目前,学术界关于什么是习惯法,众说纷纭。《牛津法律大辞典》人为:当一些习惯、惯例和通行的做法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己经确定,被人们所公认并被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像建立在成文的立法规则之上一样时,他们就理所当然可称为习惯法。”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罗伯特·昂格尔教授认为,习惯法是“反复出现的,个人和群体之间相互作用的模式”。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指出,除了根本法、公民法和刑事法之外,还存在着第四种法,而且是最重要的法。“这种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的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制精神,而且可以不知不觉地以习惯的力量代替权威的力量。我所说的就是风尚、习俗,而尤其是舆论;……个别的规章……只不过是穹窿拱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窿顶上不可动摇的拱心石。”毫无疑问,卢梭说的就是习惯法。

中国的著作和学者对习惯法的表述是《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对“习惯法”界定为:习惯法反映国家认可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习惯。在国家产生以前的原始习惯并不具有法的性质。”沈宗灵教授认为: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其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又称为习惯法。”16孙国华教授认为:习惯法是经国家认可并赋予国家强制力的完全意义上的法。”俞荣根教授则认为:“习惯法是维持和调整单一社会组织或群体及成员之间关系的习惯约束力量的总和,是由该组织或群体的成员出于维护生产和生活需要而约定俗成,适用一定区域的带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习惯法的强制可以由国家实施,但更多的是由一定的组织或群体公认的社会权力来实施,后者或因国家认可和未明确表示不认可而合法,或因社会授权合法。”田成有教授认为:民族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的,是人们在生活中根据事实和经验,依据某种社会权威组织确立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人们共信共行的行为规范。”而高其才先生指出,“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订法之外,依据某种社会权威和社会组织,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由此可见,所谓习惯法,是产生于特定的区域与国家制定法相对应,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为人们所普遍遵守。它是特定区域组织中群体成员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重复的行为模式,并且独立于国家制定法,又以其生动、具体的独特形式在实际生活中弥补由于国家制定法宏观、抽象的空白。习惯法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存在于社会中业己存在的习惯;离开习惯,习惯法也就无从产生。总之,习惯法是人们约定俗成的,是公众意志的体现,并且主要依靠口头进行传播的继承。

三、苗族的“榔规”是森林的守护神

苗族主要居住在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公山和月亮山周围及清水江中上游。据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苗族人口有1458912人,占全州人口的39.72%,是全国最大的苗族聚居区。这里气候温和、土壤肥沃、物产丰富,由于地处山区,交通不便,经济、文化落后。正因如此,民族习俗也得以保持、沿袭下来,从而形成了独特的苗族文化。

远古时代,苗族的祖先居住在黄河流域以及长江流域的部分地区,后因战争等历史原因,经过漫长而曲折的迁徙,至元、明时期,在现今雷山县、台江县、丹寨县、黄平县、施秉县、麻江县、锦屏县和天柱县一带居住,形成黔东南苗族的主体。对苗族的称谓,尧、舜、禹时称为“三苗”或“有苗”,周王朝时称为“茅”或“髦”,直到唐宋始称“苗”,民国时期,苗族为中华民族的七大民族之一。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系苗语支,主要有湘西、黔东和黔滇三大方言,黔东南州境内的苗语属中部方言。

在苗族社会中,普遍实行以父系为中心的小家庭。苗族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了一套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的政治制度。主要有“议榔”、“理老”、“鼓社”三种。这三种政治制度相互兼容,连成一体共同调节苗族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实现社会管理的职能。

“议榔立法。“议榔”是苗族社会的组织形式,“议榔”是以地理关系为基础的村寨组织,其规模大小不一。“议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议榔”合款大会,由榔头、款首主持会议,共商大事,制定款约,选举产生各种执事首领。“议榔”所产生的款约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最大的特点是维护财产私有在经济形态下以产生的各种道德、行为规范和维护地区安全,反对外来压迫。“议榔”组织在解放后逐渐消失,但款约的内容至今仍在苗寨中起着自律作用。

高坡苗族自然寨位于贵州省施秉县杨柳塘镇屯上,距离县城约15公里,湘黔铁路由其山脚下经过。通往杨柳塘镇有一简易公路,交通较为方便。水资源主要依赖于山洞流出来的泉水,它经过人用、兽饮后,再由高到低在田土中穿行,是全寨人的血脉。

高坡苗族自然寨大约有六、七百年的历史,据说刚搬来时只有三房,现己发展到186户,800余人。除6户外来异性外,其他均为吴性,为同一宗族。全寨分为四个村民组,耕地面积500亩,人均062亩;林地面积1600余亩,人均2亩多。

高坡和其他苗寨一样,以农耕为主,但由于田土少,山林大而资源丰富,因此采集药材、野果、菌类和狩猎等活动是村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对森林的依赖性较强。高坡苗寨把森林资源按功能分为三个部分:风景林、用材林和薪炭林。风景林离苗寨最近,整个苗寨被林子环绕其中,树种也最为丰富。风景林中很多树木都在百年以上,由其自生自灭。用材林主要有松树和柏树,与有一定坡度的旱地相间。薪炭林主要是红、白青松,地势较高,离寨子也最远。

高坡苗寨历史悠久,苗族内部的“议榔”制、“鼓社”制、“寨老”制等社会自治在这里也同样存在过,长期以来它们不仅维护着氏族发展和社区安定,而且在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村民非常重视森林资源的管理,靠山吃山的理念非常深厚。这可以从他们的民俗及由其演变而来的“榔规条约”中有关的管理条款就可以看出。“榔规条约”中明确规定:寨与寨之间的山界及违规处罚;村民只准捡干柴,不准砍生柴烧;对偷伐者进行严厉的惩罚等。如1936年制定的“榔规条约”就规定:在古巴山”只能捡干柴或砍马桑树和小米树,其它树种不能砍,砍一捆罚大洋5块,若砍伐成材的杉树和柏树则还要重罚。尤其是风景林,断、烂在地上也没有人敢捡据说风景林带有神化、宗教的色彩)由于这种管理意识是靠祖辈留下来、代代相传、言传身教,己融入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己成为一种习惯。

高坡森林资源经过1958年的“大跃进”1972年“湘黔铁路”的修建和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包干到户”前的滥砍舌L伐使森林资源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森林基本上变成了光头。山洞的泉水变小,水土流失严重,村民的日常生活受到了严峻的挑战。

1981年开始,村民们自发地起来保护自己的家园。在政府的帮助下,先后实施了“天保”、“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等重大工程,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森林和草园面积基本上恢复到“大跃进”前的状态。这些都得益于“榔规条约”的管理方式。1、风景林。归全寨人所有,大家共同管理,条款基本上按祖辈的规定执行,即神化、信仰加约定俗成,严惩违规者。2用材林共分为“责任山”和“公山”。“责任山”用“粧”划界分到户,各户按照村民小组的统一规定进行管理,由小组推举专职护林员来协调和监督。“公山”由各村民小组自己看护,每户有面积大小不等的一块“草园”,另外还有使用权“私有”的私家“草园”,其自主权最大,一般没有人敢来破坏。对于“公山”“草园”和“责任山”树枝的修剪和落叶的打扫,全组统一行动,必须在15天左右完成。3薪炭林。集中在“古巴山”一带,全部是未分的集体山林,由各村民小组集体管理。其措施主要有:(1)专人看管。护林员由群众推荐,也可自荐(条件一般是有威信、精力旺盛之人)(2)森林划分为四片,每年一片,轮流砍伐;(3)每年检查森林两次(春、秋)每户必须参加。不参加者要被罚款,大家共同巡视山林共同考核,并按合同兑现,不交报酬粮者,一律不分柴;(4海年农历10月份分一次柴,用竹竿仗量,可以砍到第二年23月份,之后不能再砍;(5)爪到违规者,一般由组长直接按规定进行处罚,如拒不接受处罚的,全村统一行动,户户参与,不能翻旧帐,就事论事;(6)“古巴山”在村子的最高处,起到保护地处半山坡的苗寨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和涵养水源的作用。因此,严禁割草、挖根、放牛、挖新山沟、烧炭和开垦,甚至对老山沟旁的树及土角边的草地也实行了严格的管理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

通过以上措施,村民在“公山”被封期间,可以修剪“责任山”的树枝作燃料和“公山”形成互补关系。既有效地保护了生态林又解决了村民的燃眉之急。薪炭林砍伐分为四年一周期,既满足了村民的生活需要,又不影响树木的生长及森林的整体美感。每年农历10月砍伐,既利用了农闲时间,又不影响树木的来年发芽生长,有效防止水土流失,确保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四、“侗款”是侗族环境保护和侗寨社会稳定的基石

“款”或“侗款”①是位于黔、湘、桂比邻地区的侗族村寨中具有农村公社性质的社会组织。款有大、小之分,大者由一二十个毗邻村寨组成,小款由三五个村寨组成。凡参加款的村寨,彼此间有互相支援的义务和监督执行“款约”的权利。款有款首,称为“蒙”,下面还有“宁老”、“荆老”,一般都是一家族或一村寨之长,由有威望、办事公正。熟悉款词的老人充当,不世袭。款首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讲款”、“开款”、“聚款”和“起款”“讲款”就是款首召集款民在鼓楼坪前,在庄严的仪式下由款首讲解款规款约。款首每讲一句,款民即相呼应,表示赞同和决心。“开款”是款民中有违犯款规款约的行为由款首召集全款区的款民,当众讲明当事人违及款约的行为和造成的损害,并依靠款众集体裁判。款首不擅作主张,款规款约面前人人平等,最后的处罚办法要款民一致同意才行。如有异议,协商不成则采用“神明”裁判方式决定。“聚款”往往是款首带领款民聚集一堂,共议款规款约大事。“起款”则是一种实现联防自卫的军事行动。

侗族的约法款主要体现在“六面阴六面阳”“六面厚六面薄”、“六面上六面下”的规约中。其内容包括从族规、族约到社会治安、民事、刑事、生产管理以及封山育林、保护庄稼等各个方面,都规定有具体条款,对侗族社会有安定治乱、惩善扬恶、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如保护私有财产的款约规定:“山坡树林按界管理,不许进界挖土,谋山头草。你的是你的,由你作主;别人是别人的,不能夺取。屋场、园地、田塘、禾晾,家家都有,各管各业,各有各的。”

侗族十分重视对年轻一带习惯法观念和习惯意识的培养、普及和深化,在他们看来,习惯法观念是民族意识的重要方面。因此,他们将对年轻一代进行信仰习惯法、遵守习惯法、维护习惯法的教育看成是培养本族人才的重要内容。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十分注意将本民族的行为规范用口授、格言读语、宗教知识讲解等形式的习惯法,利用对违反习惯法者进行处罚的场合讲解本民族习惯法的精神和具体内容。通过各种生动、具体的事例和形式强化本民族成员,特别是年轻一代的习惯法观念、习惯法意识,使之家户喻晓,深入人心。由于每个人从一出生起就接受这样一种习惯法的教育,因此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从小就明白了要遵循这些习惯的道理,将违反这些习惯看成是一种耻辱,是与本民族伦理不相容的,并随着年龄的増长和对习惯法的深入理解逐渐将其铭刻在心。

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角度上看,少数民族习惯法蕴含的原始民族自治观念、集体主义观念、平等和勤劳勇敢观念等,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和环境保护有着积极的影响,同时,由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调整范围较广,因此,它对国家制定法是一个有益的补充,而且它还能弥补国家制定法比较原则、抽象的不足,更为明确,更加贴近民族地区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其约束力也更强,这些都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和社会的稳定以及环境保护。

五、神话在梵净山的环境保护中效力特别

山神、图腾崇拜使少数民族地区森林以及动物资源得以保存完整。梵净山地区人民信奉山神并将其与图腾崇拜结合一起。“从现象上看,老百姓对大山上的动物、植物、大石、岩崖、山洞、山峰等都视为崇拜对象,山神便具体地化为山石草木。……梵净山地区土家族、苗族、侗族和仡佬族人民的图腾崇拜即来自于对梵净山的动物和植物的崇拜,所以这些动物、植物图腾与梵净山山神的崇拜合而为一。”112对于动物崇拜,梵净山的土家族人民最尊重白虎。每家都有供奉白虎的习俗。他们认为白虎为远祖廪君死后化身的白虎神,即《搜神记》所记载的“江汉之域有貙人。其先,廪君苗裔也,能化为虎。”土家族人民对白虎有着深厚的感情,当地居民从不狩猎老虎,而老虎的存在也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増添了一些原始的气息。原因是土家族有许多关于老虎与人的神话传说。传说很久以前,江口县有一对老年夫妇居住在梵净山,婆婆直到55岁才生下个娃崽,不幸的是,娃崽生下三天就不见了,几年后的一天,老者上山,发现一只老虎驮着娃在山上走,老者发现正是自己失踪多年的娃崽。于是上前给老虎讲了自己的不幸请求老虎把娃崽领回去。娃崽长大后力大无穷,每次上山打猎都满载而归,并且经常为乡亲做好事,乡亲们称其为山王。此时,有一只千年老狐作怪,方圆几百里的人都被狐怪害得四处逃难。山王知道后,决心为民除害。他找到千年老狐的山洞前,和老狐怪作了三天三夜的搏斗,狐怪最后被山王打死,山王也因伤过重而去世。乡亲们为了感谢他为民除害,为他修了一座庙,取名白虎庙。另一则神话是说从前在梵净山交界河有一户人家。大媳妇、二媳妇心眼特别坏,好吃懒做,三媳妇老实贤惠,所有的家务都是她一人操劳,因而婆婆非常喜欢她,准备把家政交给三媳妇管理。大媳妇和二媳妇知道后怀恨在心。一天上午婆婆吩咐三人上山打猪草时,二人将三媳妇推进深坑。三媳妇掉进的是个老虎洞,被老虎救醒后,三媳妇将自己的情况向老虎详细说了一遍。恳求老虎说:老虎,老虎,你如果听懂我的话而不咬我就点三下头;如果你要咬我,就摇一摇头。”老虎听懂三媳妇的话后,连点了三下头,接着老虎衔来些草铺在地上,让她躺下休息,并且到外面叼了些吃的东西。七天之后又将她驮出洞,让她回家。

对植物崇拜和树神崇拜亦使梵净山的植被保存完好。对于植物崇拜,《乌杨古树》的传说亦可为据:很久以前,四川酉阳一个土家寨子流行一种眼病,轻者疼痛,重者失明。正当大家无助之时,寨子来了两位姑娘主动为大家治病。她们取出绿色的树叶帖在患者的太阳穴两边,患者顿时复明,极为灵验。当大家询问两位姑娘的名字时,她们只说姓乌,便飘然而去。寨民为了报答二人,便派人四处寻访二人。有一天,寨民寻访到梵净山时,发现在梵净山桥头有两个姑娘与救人的姑娘一模一样。欲上前询问之时,忽见两位姑娘纵身跳上乌杨树上即不见了。寻访人明白是这株古树化为乌家两姐妹治好他们的疾病。从此,人们便祭祀供奉古树。不允许随意砍伐古树。另一则关于贵州紫薇神树的神话传说最为著名。贵州紫薇神树位于梵净山西坡印江土坝,高27米,树干周长512米,胸径1.63米,其冠幅东西224米,南北18.3米,树龄200年以上。贵州仅此一树。据学者考证,全国也仅此一棵,全世界仅有两棵,另一棵在日本。当地百姓将该树视为天障神树,一遇到病灾就去树下烧香化纸;牲畜发瘟,即可去折几张树叶煎水当药,效果极为灵验。故每年腊月三十晚上,人们会带上猪头在树下祭神乞求一方平安。

梵净山1978年1月能够被贵州省政府第一个批准为自然资源保护区,随后又被中国政府批准为国家自然保护区,以及保护区内能够栖息着被中国政府确认为与大熊猫同等重要保护的一级动物黔金丝猴。所有这些,都得宜于这些神话传说,得宜于当地居民与大自然的和谐相处。

六、少数民族生活习俗能有效维护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贵州黔东南侗族地区森林资源丰富,如天柱县、锦屏县誉称为“林海”和“杉木之乡”,有历史悠久的植树造林传统。首先,“嫁妆树”习俗推动了侗族地区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据了解,在天柱、锦屏等县许多侗寨流传种“嫁妆树”的习俗,即孩子出生之后,便为之栽种一百株杉苗,作为儿女嫁娶的费用,有的地方母亲还专门为女儿栽种“嫁妆林”名叫“十八杉”,也称为“姑娘林”。与此同时,广大侗族人民一方面致力于开发先辈遗下的森林资源,另一方面则披荆斩棘,开垦山地,营造新林使森林资源得以持续发展和“永续利用”。在社会交往中,侗族人民还形成了打草标的习俗,即用茅草、芒冬草或稻草等结成疙瘩、田螺或箭头等形状,用以表示特定意思,起到一种警示作用,其中山标意为不让人随意去砍柴、割草和放牧或拿走砍好的柴草以及打算耕种的荒地等。正是由于诸如此类的传说和民间习俗在民族地区广泛流传,使该地区的动植物长期以来保护完好。

其次,一些生活禁忌也有利于环境资源的保护。如禁止猎打“到家做窝的燕子”,有利于对益鸟的保护。黔东南州苗族侗族地区百姓人家房子的堂屋中几乎都有一个燕子窝,有的人家堂屋甚至于有2-3个燕子窝,这些燕窝有的是燕子自己飞进房子砌建而成,有的是房主先做好燕窝等待燕子来住。民族村寨里燕子自由的飞来飞去,哪怕燕子把家里弄得遍地鸟粪家人和村里的人们也不会轰打燕子,从小到大父母就告诉我们不要打到家的燕子,因为燕子到家做窝是一种吉利。所以,在世代相传的生活习俗中,猎打燕子被严格禁止。相反,如果一年到头哪家没有燕子到堂屋居住,而别人家燕子飞进飞出的话,村里人就会流传没有燕子居住的这家当年极为不顺。这样,这家就会将堂屋打扫干净,做好燕窝等待燕子到来。这些生活习俗对益鸟的保护比《野生动物保护法》更具体生动。在苗族人民的生活实践中亦有一些禁忌。在他们的“议榔”和“理词”中规定“鼓山林”(苗语:GhabVcudNO音为“伽郁略”)平时不准砍伐,只有鼓社节时才能砍伐,制作新鼓和过节之用,任意砍伐“鼓山林”者,决不轻饶。这些生活禁忌维持了苗族地区森林资源的持续发展。

七、芭沙人、树合一的原始环保理念具有典型意义

岜沙苗寨位于贵州省从江县境内,距县城大约5公里,一条公路从寨前通过,交通的便利给这座苗寨带去了现代文明,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电视机,有的开起了小店铺。过去岜沙人不会说也听不懂汉语,现在年轻人几乎都能听懂汉语了。但是,岜沙人又好像是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他们的饮食起居,生活习惯都非常古老,淳朴的古代遗风似乎没有受到丝毫的损伤和影响。

岜沙苗寨建在坡上,依山就势搭起富有民族特色的木制杆栏式吊脚楼,从高处望去已经生满绿色青苔的树皮房顶鳞次栉比。村间空地及山坡上,或聚或散或疏或密地竖立着高大的木排,那是村民们的晒谷架,收割季节,村民们将稻谷捆好,一束束的挂在目排上,这便是一派丰收的景象,处处展开了稻谷的栅墙,映得秋日更加金黄。稻谷挂在寨边,不用担心会丢失,这是约定俗成的淳朴民风。

走进岜沙,仿佛置身于远古的原始部落,村民们穿着土法染制的民族服装,深蓝紫色泛着光。女子身穿大襟的上衣,下穿百折短裙,扎绑腿。领口袖口,下摆和绑腿都是姑娘们自己绣制的彩锦,项上戴着粗大的银环。这样的装束,即显示女子亭亭玉立的身姿,又十分便于她们登山和劳作。男人们梳着小辫,头挽发髻,,腰间别着砍刀,肩头挎着猎枪。枪现在虽然不在是狩猎的工具了,但男人们出门时仍喜欢带着猎枪,枪己成了他们的随身饰物。这一装束中国唯一,并得到公安部的特批。

岜沙人认为他们才是最正宗的苗族。因而也保有一套特别的民族习俗。岜沙人在山中,家在山中,劳作在山中,一切都在山中。岜沙人说,没有大山,也就没有岜沙,没有他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里每一棵树都有灵魂,岜沙人认为他们的祖先就在山里,树是他们的亲人,树也就化为人了。岜沙自古传下来一个非常有利于环保的好习惯,即人生下来,父母为其种下出生树,长大成年要种成人树,结婚要种婚姻树。老人去世,丧事从检,一般在一天办完,棺木也是用出生树做成的小箱子,墓是平的,与山融为一体后人在墓上种纪念树,人也就化为树了。因此,在岜沙,人人自觉爱护森林,树木,不轻易砍伐林木。走进岜沙,到处都是绿色的海、洋令人心旷神怡。虽然岜沙门前就是公路,但运力的改善并没有改变岜沙人爱树的传统。在岜沙,不会有人为了钱财,为了治富而去砍树,树也随人愿,长得特别的茂密。

结束语

保护环境的习惯例2

1. 课堂教学中有机地渗透环保教育中学化学教材中潜在环境教育的因素很多,日常教学中要把它科学地、巧妙地渗透各章节的教学之中。潜移默化中使学生明白,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就一定要保护环境,爱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对于刚刚接触化学的初中学生,要尽可能多举些事例,以生动、活泼的形象教育为主,适度地进行环保教育,借以提升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初中阶段主要应抓住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环保教育:如学习“空气组成”的知识时,我除了给学生讲述大气的主要污染物,大气污染的来源和危害,还列举了1995年6月20日我国上海市发生的“光化学烟雾”事件和日本“四日气喘病”等污染事件;在学习“氧气”后利用教材对“臭氧”的介绍,我指出空调等的使用,已造成大气臭氧层的破坏,导致臭氧层空洞的出现,致使癌症发病率增加,严重地威胁人类的健康和生命,直接威胁人类的生存。还利用卫星拍摄的南极上空臭氧空洞的照片,以及环境污染对人类造成危害的漫画等,形象地告诉学生保护环境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教材有关“碳及其氧化物”的知识学习后,给学生介绍“温室效应”的形成、事实、危害。如在学习“水的净化”这一课题时,联系我们的自来水厂是如何净化的呢?让学生带着要探究清楚这一过程的问题,学习“水的净化”的全部过程,认识到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淡水资源的危机、水体的污染便可蕴涵其中:1980年在发展中国家约有3/5的人很难获得安全用水,约有18亿人由于使用受到污染的水而遭到疾病的威胁。从全球来看,淡水资源短缺,分布又不均匀,而水污染又在进一步加剧,造成淡水供需矛盾尖锐。这样尽可能地让学生认识到污染给人类造成的极大危害,使学生从中体会到保护自身生存环境的重要性。

对于初中学生,教学上应结合他们的认知特点,在各知识点的讲解中引入环境科学领域中新信息,调动学生学习化学的积极性,并注意把知识性教育与环保共寓一体,学生的环保意识就会点点积累,逐步深化。如讲述教材中“硫及其化合物”时,列举一些事例比如国外的海湾战争、伦敦烟雾事件等。为了引起学生对自身生存环境的关注,又列举80年代以来我国南方重庆、贵阳等工业城市大面积的“酸雨”以及1994年重庆市连续的“四潮黑雨”事件;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27%。并趁热打铁与学生共同分析酸雨的危害、形成,启发学生的抽象思维,学生甚至自发地寻找消除措施:有的同学就提出改农村的分散取暖为集体取暖。最后采用近几年的中考题中有关“酸雨”的题目,在测试题中进一步加深学生的印象。抓住时机把环保教育穿插于课堂教学,让学生了解环境问题的前因后果及相应的解决办法,关注这些问题,培养学生的环境忧患意识。

2. 环保教育应与化学实验有机结合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科学,在化学实验教学中,也要重视环保教育。据了解,按教学大纲要求,中学需做的化学实验比较多,其中也有一些有毒的实验。而绝大多数的学校没有废水回收装置,所以结合化学实验进行环保教育则显得优为重要。

初中学生刚接触化学,必须指导学生要严格按照实验操作的程序,正确地闻气体、取药品。虽然所做实验毒性不大,但为了加深学生的环保意识,在没有废水回收流程这一前提下,每次学生实验都提供一个回收仪器,对收集的废液稍作处理后再行排放。实验结束后把仪器洗涤干净放回原处,擦洗干净实验台面。这样从一开始就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受到直观的环境保护的教育。在学习“燃料的燃烧对环境的影响”这一课题时,我组织学生进行三个实验:一是“树叶与酸雨”的反应;二是“镁条或锌粒与酸雨”的反应;三是“大理石与酸雨”的反应。学生通过亲自实验,认识到“酸雨”的危害的严重性,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以及发展新型无污染能源的紧迫性,使他们从小就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有些实验毒性较大,国家提出居民区大气的有毒物质21种,中学化学实验室里就有14种。。所以不论是演示实验,还是学生实验,动脑设计环保实验则是重要的一个环节,以改善学生实验的外部环境,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

通过改进一些实验装置,不仅可收到良好的实验效果,还可把化学实验与环境教育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环保体验。

保护环境的习惯例3

【作 者】刘训智,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桂林,541004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 454X(2016)02 - 0106 - 008

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环境保护习惯法中多有“神山”“神林”的名目保护山林,这是受民族崇拜和中的万物有灵思维影响建立的习惯法制度,有着浓厚的原始生态和自然禁忌的色彩。这样的习惯法制度多表现为对山林所有权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宗旨,是以自然禁忌约束和宗教迷信导向为基础的所有权和环境保护两项制度的融合,对外体现为本民族的公共契约。在广西北部的少数民族亦是如此,桂林的恭城瑶族自治县是多民族聚居地区,以瑶族居多,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习惯法体系,该地的长山制度更是少数民族物权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的主要表现形式,具有独特的制度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恭城瑶族习惯法中长山制度的历史溯源

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所处地理位置特殊,位于桂林东南部,毗邻广东,历史上是南迁民族的聚居地,是各少数民族和汉族进行深度民族融合的多民族地区,也是中原文化和岭南文化交汇的重镇,形成了异彩纷呈的民族文化和社会制度。在这些文化和制度中,瑶族习惯法中的长山制度则是财产制度和环保制度的重要内容。这一制度起源于古代自然崇拜和宗教迷信的流变,完备于多民族社会的融合演化,符合习惯法发展的一般进路。

(一)瑶族习惯法长山制度的起源

在瑶族的历史中,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民族图腾以及宗教因素一直伴随发展,尤其是广西的瑶族,多是选择依山傍水的地域聚居,形成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生存法则,加之过去人的认识局限,“自然神秘、万物有灵”的思想成为其生活习俗和民族习惯的意识基础。所以广西的瑶族对维系自身生存的山林、河流等自然资源都非常重视,甚至作为崇拜的对象,形成了神山圣水的思想认识,并通过习惯法建立起山林的权利制度和环保规则。

1. 自然崇拜

自然崇拜是原始社会一种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也是少数民族在蒙昧时代的信仰起源。远古时代,西南少数民族原始初民相信万物有灵,将大自然的许多现象,如天空的日、月、星辰,大地的山、河、石土等都加以神化,并对它们进行崇拜。[1 ]68瑶族村寨附近的山岭树木就是在这样的自然崇拜中成为神山、神树,备受村民的保护,逐渐形成了长山制度加以规范。自然崇拜也就构成了长山制度的一个重要存在基础,奠定了长山制度的习惯法地位。

2. 动植物崇拜

我国很多少数民族都是以动物作为图腾加以崇拜的,瑶族民众将牛、狗等动物图腾加以崇拜,也有部分将山林中的野生动物比如蛇、龟等作为图腾。对于山上的树木尤其是古树,均奉为神明,认为古树有灵,人类应当对其予以保护,这样古树才会庇佑人类。例如,“在恭城瑶族自治县、平乐县等的少数民族村寨,随处可见参天的古榕树,房屋往往掩映在大树之中,一些年代久远的树木上还被缠上了红布条等象征吉祥和拜祭的标志。他们禁止砍伐房屋周围的古树,认为古树是神树,要保护。”[2 ]这是典型的植物崇拜思想,是长山制度的重要思想基础。

3. 宗教迷信

在少数民族习惯法中,宗教的力量不可忽视,广西恭城县瑶族内部的宗教主要是道教和佛教,这两大宗教所推崇的崇敬自然、保护自然的信条是瑶族民众通过习惯法构建环保制度的重要基础。另外就是一些迷信的思想对习惯法的影响。瑶族自古就有鬼神之说,后来发展形成了祖先、家仙的鬼神思想,并且多将自己的先人埋葬在村寨附近的长山上,认为这样可以与祖先之灵同在,也便于祭祀。同时认为祖先的灵魂会常驻长山、庇佑后人。正是如此,长山有先人之灵,不得侵犯。

(二)瑶族习惯法长山制度的演变

广西恭城瑶族习惯法中的长山制度是本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是瑶族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从事经济生活实践所创造的社会规则。近代以降,广西的少数民族受到外来的影响逐渐增多,过去那种“瑶还瑶、朝还朝”的封闭状态被打破,习惯法制度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恭城县瑶族的长山制度自然也不例外。在笔者生活的村寨,村民们确定长山后就在山上显眼的石壁上用白色油漆书写“L山”二字,以显示其作为长山的标记,向村民以及外人彰显其中的物权和环保的要求,本村寨的民众都不会取用长山上的资源,更不许外人取用。以后随着国家封山育林政策的落实,在长山二字之下一般都写有“封山育林”四个字,由此,瑶族内部的长山制度成为国家保护林木资源的重要基础,这也是国家力量深入村寨与民族习惯法结合的一种表现。最为典型的就是农村承包经营体制确立后,包田到户在很多瑶族村寨促进了生产的大发展,而长山则作为集体财产被保留下来,由过去的生产队进行管理使用,没有承包到户,这就为长山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制度空间。这就是长山制度与农村集体所有权的融合。在物质生活方面,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少数民族村寨的进步,过去那种依靠烧柴做饭的传统逐渐被利用燃气资源主持生活的方式所代替,村民们砍伐树木的需要大为减弱,长山上的林木得到了更为有效的保护。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恭城县多数村寨都将长山的财产保护和环境保护写入了村规民约,镌刻或悬挂于村务公开栏里,比如红岩村村规民约的第4条、朗山村村规民约第二节的三个条文,[3 ]156其他村寨的村规民约也都有类似的条款来规范长山制度。

二、瑶族习惯法长山制度的内容与功能

从恭城瑶族习惯法中的长山制度分析,其主要内容是长山作为集体财产所体现的公共物权、对资源与环境的保护这两项条款形成的公共契约。这一制度的主要功能便是确认作为集体财产的长山之权属,保护长山的资源与环境、传承民族内部的契约精神。

(一)长山制度的内容

有学者认为长山是指林木长得比较茂盛的山峰。[4 ]其实这只是长山制度的一个方面,长山多是瑶族群众居所附近的山脉,是瑶族群众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源和环境构成。同时习惯法规定严禁砍伐长山上的林木,以保持人居环境的美化和生态的平衡。由此衍生的还有瑶族民众确认物权、保护财产和生态环境治理的习惯法结构。长山制度的出现,是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主要内容,到了当代则是村民自治的体现。由于少数民族多欠缺文字记载的传统,许多文化都是口口相传,长山制度也多是口头约定,缺少书面上的文字记载。

1. 财产权

新中国成立之前,恭城地区实行的是私有制,各种资源都是私人所有,也有部分属于族产或者宗祠所有的公产,那时候的长山存在私有和公有两个层面的归属。该地区各种山林资源多是私产,甚至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之时也还存在。私人所有的山林,通过有关契约或者遗产继承明确了清晰的边界,所有权人为了彰显自己的物权,保护自己的财产,也会将其山岭划定为长山,最初以打草标、茅标的方式确认,后来少数民族村寨逐步接受了汉族文化,经济有所发展,并使用汉字,就用浓度较高的石灰水(过去缺乏或者没有油漆)在山上显眼的石壁处书写“长山”二字以及自己的姓氏,这就是过去厘定长山物权的公示方法。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确立后,长山属于瑶族村寨内部的公共财产,具有公共物权的性质,类似于过去的族产等公产。当下的长山则是通过国家物权法律制度固化的集体财产,属于集体所有。在我国的《物权法》颁布之前,恭城县各乡镇、村寨的大部分农村土地、山林已经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承包到户,没有承包的土地和山林就以原来的生产队为单位进行了分配,村寨群众住所地附近的山林则全部作为生产队管理的公共财产,成为长山,不得砍伐林木、破坏植被等。这样的公共财产在广大村民心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维系村寨民众住所生态环境的重要物质资源,因为瑶族村寨多依山傍水而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生活状态也培育了村民保护山林和河流湖泊的生活观念,瑶族村寨的自然环境得到了较好保护。笔者小时候少不更事,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曾经与同一村寨的邻居去邻村砍伐该村寨长山上的竹子制作钓鱼竿,结果被该村一名村民发现,告诉我们这是他们村寨的长山,山上的林木不得砍伐,我们违反了该村的长山规约,要将我们扭送到该村大队(村委会)进行处理,并通知我们所在的村寨。我们当时十分害怕,因为这会让我们以及我们的家长以后在村寨里颜面尽失,成为街坊邻居的话柄,所以苦苦哀求。那位村民见我们年纪尚小,便同意不把事情扩大,但是要我们按照该村的规约缴纳罚款5元。但是我们都还是孩子,没有收入,两人身上只有2元零花钱,便要求降低罚款,那位村民见此情形,便答应只收取2元罚款,我们缴纳了罚款,此事才算了结。这是笔者因违反当地习惯法中的长山制度而受到处罚的亲身经历,也使得笔者对长山制度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2. 资源与环境保护

在长山制度下,瑶族村寨的山林受到习惯法的保护,被赋予万物有灵的自然崇拜内容,具有维系村寨风水和事关民族兴旺的特殊含义,因此被严禁砍伐。在过去私人所有制下,根据私人所有权划定的长山,主要目的是确认物权、保护财产,客观上也实现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在当今集体所有制下的长山,未经村集体允许都不得取用山上的资源,一方面是为了保护财产,另一方面则是保护环境,财产权保护与环境治理处于并举地位。正是长山制度在习惯法中的存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在山林保护和环境治理方面具有很大成效,自然环境优美,森林也多保持原始风貌。改革开放以来,对于长山的保护,村民们制定了村规民约,多是规定封山育林、严禁乱砍滥伐的内容,如有违反,则予以重罚。在桂北的其他地方,也存在类似于长山制度的环保习惯法,有文字记载的是广西兴安县金石乡新文大寨屯立于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的《兴安县大寨等村禁约碑》规定:“一禁高山矮山,四处封禁,不许带火乱烧,如有砍山烧耕地土,各要宽扒开火路,不许乱烧出外。又清明挂青,各要铲净坟前烧纸,不许乱烧出外。如有乱烧,拿获、查出,众等公罚银二两二钱。一禁春冬二笋,各管各业,不许扯挖。又有人别人山捡干柴,不准带刀,如有带刀乱砍,拿获者,众等公罚银一两二钱。”[5 ]在金秀地区也有类似的习惯法,当地人称为老山、水源山、风景山,山上的林木等资源“不准生产队集体或个人乱砍滥伐,不准开荒做地,不准烧炭,只许本村社员群众适当要些扁担、锄头柄、整犁、鸟枪壳、晒棚篱笆等,其余不准乱砍;只许群众要少量竹笋做菜,外地外村人不许乱砍一草一木,不论本村或外地,违者每条竹木罚款2元。”[6 ]而恭城县各乡镇、村寨的长山制度所约定之内容多是通过口头订立,以口口相传的形式传承的,后来在村民自治制度的影响下则是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加以规定。根据这些习惯法以及村规民约的规定,多是要求村民不得砍伐长山范围内的林木,野生动物不得随意捕杀,以保护住所地的生活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3. 契约

对于瑶族的契约,有学者认为:“从广义上讲,瑶族契约包括集体契约、私人契约等两类。集体契约为村寨与村寨之间经过讨论、协商而订立的协议,如广西金秀的“六十村石牌”,这些实为瑶族习惯法中的石牌习惯法。”[7 ]259该学者的观点关注到了其中的一个层面,这样的公共契约发展到今天演变为大瑶山团结公约,成为现代公共契约的典型,具有时代价值。但是该学者忽略了一个方面,就是瑶族存在内部的集体契约,即关于长山以及其他一些公共资源的集体契约。在过去私有制度框架下的长山具有所有权人与其他村民的契约性质,所有权人把自己所有的山岭划定为长山,首先是自身所有权的体现,其次是与其他村民的一种约定,即所有权人划定的长山,其他人等不得取用山上资源,否则会受到习惯法的惩罚,这是过去通过少数民族习惯法确认、保护财产权的约定。而当村寨所有的山岭作为长山时,这是瑶族村寨内部对于公共资源分配的约定,属于对公共物权的内部公共契约。其实瑶族村寨内部存在很多类似的公共契约,像操办丧葬事宜的老人会制度,本身就是村寨对于丧葬事宜的公共约定,而长山制度则是对于村寨居民住所地附近的山林归属和环境保护事宜所作出的公共约定,即长山属于集体所有,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砍伐山上的林木资源。在目前的物权法律制度和农村承包经营体制下,以及国家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的需要,长山作为集体所有的财产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管理使用,权属更加明确,生态环境治理的经验十分丰富,也为这种公共契约的贯彻执行奠定了坚实的生活基础和法律基础。

(二)长山制度的功能

正如上文所述,恭城瑶族习惯法中的长山制度是以物权、资源与环境保护以及契约为内容的,这样的制度结构所具有的社会功能主要体现在确认长山作为公共财产的财产权、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同时通过这样的公共契约传承契约精神,奠定诚信的基石。

1. 确认财产权

在历史上,我国少数民族习惯法中有很多关于物权的规则,比如通过打草标或打茅标来确认动产和不动产的物权归属。新中国成立前存在私人所有和村寨所有两个层面的长山制度,私人所有的长山主要目的就是确认和保护财产权。目前在恭城各乡镇、村寨的习惯法所规定的长山制度中,长山作为族产或者村寨公产是根据居住地的地域范围划分的,过去瑶族民众人数较少,村寨规模不大,一个村子或寨子住户不多,还有屯和垌,只要是有住户的地方,其附近的山岭一般都属于长山,由该村寨或者屯垌的全体居民所有,共同管理。长山之外则是私人所有的物权,由私人或家庭所有,进行管理和使用。私人所有的山岭也可以由所有权人划定为长山,以强化财产权保护。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农村以及承包经营体制的贯彻,国家和集体两个层次的所有制得以确立,《物权法》颁布实施,长山作为村寨的公产具有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上的明确依据。所以长山在当前的制度下是作为集体财产、借助习惯法中的长山制度进行保护的,这正是国家制度和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共通、融合之处。

2. 环境治理

西南少数民族大多都有过艰难的迁徙历史,根据史学界的考证,居住于南方的瑶族多是从湖北一带迁徙至此,经历过很多生态方面的灾难,对自然以及环境有着文化心理上的历史认知,所以形成了很多保护自然和环境的习俗甚至习惯法。这种文化心理上的认知已经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上升到生命平等相待的哲学高度”。[8 ]162瑶族群众长期生活在南方山区,对于山岭有着很大依赖,因为瑶族民众多依靠山岭建设房屋居住,所以村寨布局也是依山傍水,保护山岭就是保护自己的家园。恭城瑶族的长山制度便是对于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以此保持聚居地附近的生态环境。这种以习惯法贯彻落实的长山制度实际上是较为成功的乡村环境治理模式,并且是一种无需法律的社会规范结构,长期以来,该制度对于瑶族村寨附近长山的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国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后,当地的环境治理有较大改善,很多村寨投入资金对长山进行了维护,使其具有环境保护和休闲观光的双重功能。长山制度的价值尤其是环境治理的价值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诠释,迸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3. 浸润契约精神

长山制度本身就是瑶族民众自发约定的物权归属和环保规则,属于民族内部、村寨内部的契约,过去实行私有制的社会背景下,具有私有和公有两个层次的契约属性。当代公有制环境下则是少数民族村寨内部的公共契约。这样的契约经过长期的传承,深深铭刻在本民族民众的心里,受到这种契约精神的浸润,成为村寨民众合作的行为规则,铸就了瑶族村寨的民众在习惯法自治框架内进行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的合作基础。无论是过去带有私有属性的契约,还是现今镶嵌公有制因素的公共契约,都是少数民族群众尊重他人财产和集体物权的体现,当然也有通过契约保护环境、开展环境治理的内容。这种契约精神的长期熏陶培育了诚信的内在品格,瑶族村寨的民众多以诚信为处世的根本,这也是瑶族村寨民风淳朴、热情好客的重要渊源。在当前的村民自治制度下,这种契约精神依托村民自治制度,以村规民约为载体,依靠道德伦理约束和村寨治理规则加以运行,增强了村民的自治意识和民主观念。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契约精神的浸润与执行从根本上解决了“公地悲剧”的难题,为国家公共资源保护和公共事务管理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有益经验。

三、瑶族习惯法长山制度的运行现状

恭城瑶族习惯法中的长山制度是以道德约束和村寨治理作为其运行保障的,通过考察长山制度,解构其运行机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功能发挥具有重要意义。

(一)运行机制

恭城瑶族习惯法所形成的社会制度具有自治性,其运行机制多是依靠道德的约束以及村寨自治组织的治理加以保障,所产生的是习惯法的自治强制力。这套运行机制建立在村寨成员对历史传统风俗和习惯法的道德认知基础上,同时辅以村寨自治所建构的组织机构,以保证村寨范围内的长山公共物权和环境保护制度得以贯彻落实。

1. 道德约束

道德规则是少数民族习惯法的重要根源,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确立了本民族的生活习惯,并逐渐将习惯上升为习惯法,并以自治组织的形式确保习惯法的落实,以形塑社会制度。长山制度可以追溯到瑶族人民对神山圣水的自然崇拜,逐渐内化为道德意识和行为规则,最后通过习惯法的形式确立长山制度,并融入到村寨发展和村民生活之中。长山制度的内在基础便是道德意识,这种道德意识具有自然崇拜和鬼神学说的元素,却具有极强的约束力。道德的约束力支撑着长山制度的正常运行,道德层面的道义要求是通过民族内部的家庭口口相传,是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也是维系长山制度的重要因素。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繁荣,少数民族内部的自然崇拜和鬼神学说淡化了许多,其道德认知经过社会主义思想的洗礼,逐步走上了现代文明道德的发展轨道,但是保护山林、维护生态平衡的思维已经深入人心,是民众道德意识的一部分,内化为民众心中的思想认识和道德伦理,在生活中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成为长山制度坚实而牢固的道德基础。

2. 村寨治理

瑶族人民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创造了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社会治理模式,比较著名的有石牌制、瑶老制、“油锅”组织等,这样的族群组织是瑶民进行村寨建设的主要组织基础,也是开展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在恭城瑶族的村寨模式中,对于生态环境的治理以及公共物权的管理,最初是以村、寨、垌为单位,具体到各瑶老制下的族系组织来划定长山范围进行的。新中国成立后,过去的瑶族内部组织被瓦解,不久以替代,之后形成生产队的划分。改革开放后,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体制得以确立,长山作为集体财产其公共属性更为明确,过去的长山制度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体制加以镶嵌,以自然村的村民小组和行政村的村民委员会这样的集体单位厘定长山制度的范围,其中又留存了过去生产队的土地山林等生产资料的分配结构。以村集体主导、以过去生产队的基本配置为基础,使得长山制度进一步巩固,形成了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下的现代长山制度。这样的村寨治理蕴含了国家治理中物权归属与环境治理、生态文明的重叠因素,符合村民自治的内涵,具有积极的治理作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值得借鉴的村寨治理经验。

3. 公共契约的执行

上文已经提及,长山制度本身具有公共契约的性质,属于公共物权归属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民众约定,所以长山制度的运行其实蕴含了这种公共契约的执行。瑶族民众内部的公共契约是为了方便生活、发展生产等需要,共同议定的行为规则,在长山制度这份公共契约中,主要约定长山作为集体财产,其林木等资源不得随意取用,以保护资源和环境,维持生态平衡,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各家各户要将长山制度和相关规约告知自己的孩子,从小进行教育。到长山上乱砍滥伐等违反约定者将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乃至经济处罚。对于违反契约的村民,会根据情况给予道德上的惩处,成为村寨邻里共同指责的对象,或者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就如上文所记述的笔者的经历,这是以道德制裁为主、经济处罚为辅的保障措施。在过去经济发展缓慢、生活艰难的年月,经济处罚具有极大威慑力;而严重的会被村寨邻里疏远、排斥,难以在村寨立足,直接危及生存。这样的经济处罚在过去由村寨的瑶老执行,进入现代社会,村寨普遍建立了村民委员会,遇有破坏长山资源的行为,任何村民均可将破坏者扭送到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进行处罚。正是有了这样的执行规则和处罚措施,村寨的民众都会严格遵守长山制度的规定,保护长山上的林木等自然资源,并告诉自家的孩子,到长山上玩耍时不得破坏长山的林木,否则便会受到村寨民众集体的道德谴责,重则会被罚款,成为村寨里的笑柄。瑶族村寨的民众严格信守契约的传统得以长久流传,成为本民族讲诚信、守承诺的重要源头,也为社会信用治理提供了经验。

(二)存在的问题

广西恭城瑶族的长山制度经历了诸多历史变迁,时至今日,随着现代化的发展,该制度也受到了不小影响,出现了一些问题。

1. 道德认知多元化动摇了长山制度的基础

现代化的发展在改善了瑶族民众生活的同时,也对其传统文化造成了消极影响,因为现代化发展浪潮是一把双刃剑,带给人类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人类传统生活的有机联系,历史文化的传承被割裂,许多非物质文化逐步消失,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对于广西恭城县的瑶族习惯法来说,长山制度也受到了冲击。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人们接受教育的程度和文化水平不断提高,道德意识也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使得他们对传统的自然崇拜和民族禁忌逐渐弱化。特别是年轻人,生活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和文化多元的社会背景之下,以往的那种宗教文化在他们心中的地位越来越不稳固。现代科技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过去瑶族民众的自然崇拜和鬼神之说,对于长山原有习惯法规则的敬畏大为削弱。尤其是一些年轻人,接触外界的机会增多,知识多元化,道德认知也突破了过去那种本民族的单一范畴,这些年轻人在现代化浪潮的影响下丧失了民族习惯法的熏陶,盲目迷信现代化的力量,对长山进行破坏的事时有发生。而国家力量深入村寨之后,缺乏与习惯法衔接的制度机制,习惯法的道德约束也大为减弱,长山制度的刚性拘束力转为柔性拘束力。这种道德认知多元化带来的影响动摇了长山制度的基础,该制度的道德基础逐步削弱,约束力也就大不如前。

2. 经济和人口发展的负面影响

恭城县是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生态农业经济在该县具有深厚基础,已经进入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开始追求物质利益上的享受,大量使用奢侈品和一次性资源;再加上我国东西部之间的经济差距越来越大,使得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往往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不惜破坏民族内部历史继承下来的习惯法。在这种经济利益的推动下,这种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束缚和制约的作用也越来越弱化。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增加,许多村寨为了提高生活水平,开始突破长山制度的制约,到长山上获取资源,比如砍伐树木、捕猎动物等,对长山的自然资源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瑶族村寨的人口也有了较快增长,人口规模扩大增加了环境压力,由于没有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设施,有的村寨则直接将垃圾池建在长山脚下,一些村寨直接将生活垃圾倾倒在长山附近,对长山的自然环境造成破坏。

四、瑶族习惯法长山制度的完善

面对现代社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恭城县的长山制度必须积极应对,有所作为。鉴于恭城是瑶族自治县,具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立法权,应充分发挥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资源优势,通过制定保护环境方面的单行条例对已有的长山制度予以确认,通过民族自治法规的形式巩固长山制度的存在基础。对于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多带来的负面影响,应将城乡清洁工程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在财政资金和技术治理方面提供支持。

(一)制定单行条例确认长山制度

正如有的学者所言:“对符合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精神要求的民族习惯法文化,要加以积极的确认、保护,使其由习惯法文化逐渐发展到制度文化。”[9 ]恭城县的长山制度属于民族习惯法的范畴,带有明显的地方特色,属于地方性的习惯法文化,其制度主旨符合国家保护自然资源、进行环境治理的基本要求,应当考虑将其纳入地方环保制度的内容之中。恭城瑶族自治县作为民族自治地方,具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这便是长山制度进入正式制度的可行路径。恭城县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单行条例,比如环境保护条例,将长山制度规定其中,或者修改已有的森林资源管理条例,增加长山制度的内容,以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形式巩固长山制度的存在基础,赋予长山制度法律效力,实现长山制度与环境治理法治化的对接。

(二)加强循环经济和城乡清洁工程建设

恭城县的生态农业经济本质上就是循环经济的内容,未来更应该充分利用本县的生态基础和民族习惯法资源,深入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巩固和完善生态农业经济建设。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时提出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具体要求后,全国各县城、乡镇开展了美丽乡村清洁工程的建设工作,使得农村的卫生状况、环境治理有了显著改善。美丽乡村清洁工程对于恭城各村寨的环境保护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这样一个有利国计民生的工程却只是以国家政策支持的建设项目,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更有甚者,部分乡镇的官员以该工程为敛财的手段,没有深入贯彻美丽乡村清洁工程的精神,导致该工程后期缺少财政支持,无法长期发挥作用。在恭城的一些村寨也存在这样的情况,主要表现为建成了垃圾处理站,但是却没有投入使用,生活垃圾仍然作填埋处理,造成土壤污染;还有一些垃圾储存设备被闲置,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恭城县应当将这一工程纳入上文所说的单行条例中进行规范,将其作为地方环保制度加以固化,形成长效机制,为恭城的环境治理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结 语

有学者指出,少数民族习惯法可以有效规范人的行为、保护自然环境资源;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民族地区的发展;符合法律的效益目标,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10 ]恭城的长山制度是少数民族群众在资源配置、环境保护方面的习惯法智慧,在自治的框架下突破了传统的公地悲剧,具有较强的地方性特色,符合该县民众的生活需要,型构了当地民众分配山林资源、环境治理等方面的习惯法制度框架,成为当地生活的重要内容。这样的制度是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的重要经验,值得国家法吸收借鉴,通过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形式进入正式的地方制度,更有利于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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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ESEARCH TO THE COLLECTIVE OWNERSHIP SYSTEM OF

PUBLIC MOUNTAINS IN THE CUSTOMARY LAW OF

THE YAO IN GONGCHENG, GUANGXI

保护环境的习惯例4

关于环境保护的意义、幼儿园环保教育的意义已无可争辩,且不在本文论述的范围之内。仅就幼儿园环保教育教育什么?如何教育?在幼教界也已讨论多年,可谓观点林立,硕果累累。但关系人类发展,毕竟是一个大问题,再说这么热闹的学术争鸣,我也不由得想去凑个热闹。不恭之处,敬请学者、同仁见谅。

以我浅见,幼儿园环保教育的根本目标是培养幼儿初步的环保意识;幼儿园环保教育的基本途径是让幼儿形成符合环保要求的良好行为习惯。以下分而述之。

1. 培养意识――幼儿园环保教育的根本目标 环境与发展是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给人类带来丰富的物质享受的同时,对资源的过度索取、对环境的严重破坏,使人类不得不面对大气污染、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淡水资源短缺、森林锐减、土地沙漠化、物种大量灭绝、生物多样化锐减等严重的环境问题。环保意识成为国民素质的重要指标,环保教育成为终生教育的重要内容。但环境保护是一个复杂的概念:环境是一个抽象的名词,保护涉及复杂的技术;环保又是一门融合了多学科、多种新技术的新兴学科。要了解、理解、掌握这些,不要说幼儿,就是非专业人士的成人又谈何容易,况且也没有必要人人都成为环保专家。对普通的非专业人士而言,需要的是环保意识和基本常识,是自觉的行动。对幼儿来说,更要适应幼儿的年龄特征,因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关于幼儿园环保教育仅仅要求“有初步的环保意识”,确立了幼儿园环保教育的根本目标。

关于幼儿园环保教育的目标,本就没有什么争论,我也不想多说什么。我想说的是:幼儿不同于成人,幼儿环保教育也应该有不同于成人环保教育的特点。抓住了这些特点,就把握了幼儿环保教育的本质要求,才能更加有效地培养幼儿的环保意识,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那么,这些特点是什么呢?我想至少有以下几点:

(1)通过认识自然美,激发幼儿保护环境的欲望。作为教育者,我们有谁忍心在人生最初认知时期,让幼儿看到的是假的、丑的、恶的,而不是真的、善的、美的,环保教育难道就只能让幼儿看到污染、感到危机才行?我个人的观点是幼儿园环保教育应该是正面教育、美的教育,而不应该是危机教育。这样更有利于幼儿的心理健康,为阳光的人生添加第一抹亮色。正如《纲要》要求,要让幼儿亲近大自然。亲近大自然,当然是要亲近美的、好的大自然,而不应该是不利于幼儿成长、不利于人类生存的大自然。亲近大自然,在感受美的同时,我们很容易引导幼儿萌生保护美的欲望,环保意识由此而生,且因其生的顺畅,将会存得久长,让幼儿受益无穷。

(2)根据幼儿年龄特点设置教育目标。我们都知道3-6岁的幼儿处于身体和心理发育的第一个高峰期,发育水平随年龄的变化很大,幼儿园教育必须考虑到幼儿的这一特点,环保教育也不能例外。环保教育应该是幼儿生活中常见的,幼儿能够理解的具体形象的事物,一般在小班应以认识直观的环境要素为主,激发孩子对环境的热爱之情,如蓝天、白云,“可爱的小露珠”、“花仙子”、“树朋友”等;中班可以进一步接触环境,如公园、花园、动物园、植物园等,通过找昆虫、认植物等活动,体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到大班则可以让幼儿接触更加广阔的大自然。对森林、湿地、河流、山川等祖国大好河山有所了解,欣赏人类文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轮美奂画卷。即使是同一个主题,在不同年龄的孩子中也应有不同的目标层次,不同的内容。如珍惜水资源的教育,小班幼儿可能通过玩水、用水画画以及饲养水生生物等活动来了解水的特性和作用,中大班幼儿则可通过一系列实践活动更加深刻地认识水对人类和动植物的重要性。如两盆同样品种、同样大小的植物,一盆按时浇水,另一盆不浇,或一盆浇淡水、另一盆浇咸水,观察植物的变化,知道植物的生长离不开水、离不开淡水。

(3)环保不是一门课,是幼儿教育的重要内容。我们都知道,幼儿期有两个最明显的特征:一是幼儿期是一个更多依赖情感而不是理智生活的时期;二是幼儿期是人生经验积累、世界观形成的较早时期。由这两个特征决定,幼儿对许多事物都有极大好奇心,对各种活动都有旺盛的兴趣。无论幼儿探求世界的认知、游戏活动的行为,因其受直接经验少的限制,主要由情感支配。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通过直接感知、亲身体验和实践操作去认识世界。因此,幼儿园的课程设置虽然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每个领域又划分为若干方面,但并不完全按照知识体系本身进行划分。而是更多地强调相互渗透和融合,强调把珍视幼儿生活和游戏,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创设丰富教育环境等放在了突出的地位,其目的就是促进幼儿全面协调发展。由此可见,幼儿园的课程设置与中小学有很大的不同,环保教育不能只局限于一门课程,甚至是一门课程中的一部分内容,而要作为幼儿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幼儿教育的全部过程。其实我们只要稍加注意就会发现,无论健康、语言、社会、艺术还是科学,每个领域都蕴含着环保教育的因素。如艺术课的绘画,幼儿画面不正是幼儿眼中的自然环境吗?如诗如画的环境,在幼儿小小的心灵一尘不染,保护环境的欲望油然而生。

2. 形成习惯――幼儿园环保教育的基本途径 几年前我曾写过一个关于幼儿良好习惯培养的东西,其中讲到幼儿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培养良好习惯,为幼儿今后的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并提出了培养幼儿良好习惯必须坚持的目标适当原则、教育一致性原则、环境影响原则、个性化原则、矫枉过正原则等五条基本原则,对幼儿园在培养幼儿良好习惯中的职责进行了探索。经过几年来的实践、研究,再实践、再研究,我不仅坚持我的上述观点,且更加坚定。环保教育作为幼儿教育内容中的一部分,自然也不能例外,也应以培养良好的习惯为根本目的,当然这个良好习惯是指保护环境方面的良好习惯。

其实,有些概念不一定非要让幼儿明白,只要让孩子在日常生活中坚持正确的行为、摒弃错误的做法就可以了。象环境保护中的一些名词术语、艰涩概念。费时费力地给幼儿讲无穷遍,看似懂了,其实不然。我们为什么不能借鉴古人读书“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让幼儿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对的,至于为什么是这样,留待日后慢慢解决。总之,还是培养良好习惯才是正道。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保护环境贵在践行。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在幼儿环保教育方面培养良好习惯更为重要。

(1)要在日常活动中培养幼儿的环保习惯。保护环境是全人类的大事业,是综合性的大工程。但大中有小,节约一张纸、少用一双一次性筷子、少扔一个塑料袋,都在为保护环境做贡献。幼儿环保教育,就是要从小培养幼儿养成节约的习惯、低碳生活的习惯。要把培养幼儿良好的环保习惯贯穿于幼儿一日活动的全过程。游戏活动中引导幼儿节约游戏材料,一餐一点引导幼儿节约粮食,室外活动教育幼儿爱护花草树木,亲和小动物等等。要通过一点一滴,长期坚持,使幼儿逐渐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在有意无意之间做一名环保小卫士。

(2)要不断引导,强化巩固幼儿的环保习惯。由于幼儿的心理发育尚未成熟,幼儿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不强,他们的行为随意性强,目的性差,常常不能稳定地控制自己的行为,表现出动机和行为的不一致。因此,对幼儿的日常行为要有意识地引导,帮助他们强化良好行为,及时纠正不良行为,使良好行为逐渐成为幼儿的习惯。

保护环境的习惯例5

(2004—2005年度第二学期)绿,是生命之色,生命之源,也应是教育之色,教育之源。环境是孩子成长的重要条件,对于环境教育工作,我班十分重视,想尽办法、用尽力量,不遗余力地要把环境教育抓出成效。首先,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要教育幼儿崇尚自然,与自然和谐共处,使孩子们从小就能了解环境污染的严重后果,并由此产生强烈的环境忧患意识和保护意识,我班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组织幼儿进行环保知识学习,举行环保书画作品和手工制作展评,使孩子们在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保护环境的良好意识。参观利用废物制作的体育器材锻炼身体、争做环保小卫士等的活动,丰富多彩的各种活动使幼儿增长了环保知识,扩大了视野,也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幼儿园的环境教育活动。环保既是人类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一种生存行为,更是一种社会公德行为和思想品德行为。我们结合思品内容,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自觉保护环境的习惯,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结合各自学科特点,探求并确立学科环境教育渗透点,抓住学科与环保知识的显性和隐性关联,将环保教育有机渗透于学科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利用家长教育资源,潜移默化影响幼儿。如环保教学《我爱我家》中,老师设计了多媒体课件,让幼儿感受水污染、空气污染、噪音污染等形成过程,同时请幼儿欣赏没有污染的自然风景,使幼儿感受到自然风光的美。美术、书画创作活动《地球---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环境》等系列内容也在我园蓬勃开展。利用家长教育资源,潜移默化影响幼儿。主题教学虫虫、虫虫飞,引发了幼儿对大自然探索,了解昆虫的习性和人类的关系,启发了幼儿爱思考、爱想象的能力,及发展了孩子们的创作空间。家庭是人类生活的主要场所,绿色环保进入家庭是社会文明的重要表现,是人类健康长寿的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绿色环境是家庭成员共同责任。为此,我班在对幼儿进行环境教育的同时召开家长,让家长感受环保的意义,并掌握具体做法,为幼儿作出表率。如:种植花草空气清新,绿化美化家庭环境;家庭生活声音适量,减少环境躁声污染;提倡生活垃圾分类,废旧物品不乱堆放;为了自身和孩子的健康,家长不吸烟或少吸烟;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合理使用能源;选购绿色食品,不吃野生动物,少吃含防腐剂的食品;使用环保用品,不用含磷洗涤剂,不用一次性筷子和饭盒等。在此过程中孩子、家长共同学习绿色知识,提高环保意识,创建绿色家庭。和幼儿一起收集废物,利用废旧材料进行手工制作,培养了幼儿“变废为保”的观念。通过外出活动到大自然中去,教育幼儿保护环境,懂得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从而培养了幼儿养成爱环境的好习惯,做个环保小卫士。幼7家7儿童1、游戏活动中的环保渗透,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游戏是幼儿最喜欢的活动之一,因而通过游戏向幼儿进行环保教育幼儿最易接受。从而使幼儿在活动中自然而然地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如:体育游戏《青蛙捉害虫》,通过让幼儿在四散追逐活动中,使他们懂得青蛙是益虫,能够保护庄稼,我们不能捕杀它们,更不能吃它们的肉。同样,“猫捉老鼠”的游戏使幼儿在初步懂得生物链的关系的基础上懂得不仅我们要爱护猫,而且还要劝说大人不要捕杀。从而养成幼儿关心动物、爱护动物的良好习惯。又如:在区角活动的生活活动中,老师设计了剥瓜子和花生的活动,孩子们对这个主题可感兴趣啦。因为这个活动不仅满足了幼儿的食欲,还锻炼了幼儿手部小肌肉群,同时培养了幼儿爱劳动的习惯。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还懂得了瓜子壳和花生壳这样的垃圾我们可以把它们放在种植角里做肥料。知道了有的生活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道理之后,孩子们便很自然地养成不乱扔垃圾的习惯了。2、 教学活动中的环保教育与行为习惯的培养,教学活动是幼儿一日活动中的主要活动之一,幼儿通过教师组织有趣的教学活动来掌握粗浅的知识,从而发展幼儿的创造、现象、思维、记忆及语言表达能力。然而环保教育如何结合在各科的教学活动中,这仍需要教师通过平时观察、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然后再有的放矢对幼儿进行提高环保意识及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的教育。这是二十一世纪的幼儿园教师所必须做到的。如:前年我园养了小羊、小鸭、小兔等小动物,当我发现有的幼儿因不懂得如何爱护而拉小动物的耳朵、尾巴时,就及时在教学活动时给幼儿上了一节“可爱的小兔”,幼儿通过认识兔子的生活习性及外貌特征,增进了幼儿爱动物的情感,同时也培养了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并初步懂得动物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向哥哥、姐姐学习,喂养园内的小动物、保护园内的小动物。3、自然角观察中环保教育与幼儿行为习惯的培养 ,自然角是幼儿认识自然界的一个小小的窗口,幼儿通过种植、饲养动植物来了解自然界,并以此类似提高幼儿的环保意识及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幼儿逐步认识到我们保护动植物就是保护自己。如:当我发现幼儿不爱护鱼缸里的小鱼时,就及时引导幼儿观察鱼缸里的小鱼,使幼儿感到小鱼是很可爱的,它们同样也是鱼妈妈的小宝贝,我们要和老师一起把小鱼养好,千万不可用手去抓。再如:午餐后我带幼儿散步来到了种植园地,一个幼儿好奇地把小青菜拔了出来,我就及时地利用这个活教材,使幼儿知道小青菜离开了土壤妈妈它就活不成了。我们千万不能拔地上种植的花、草等植物,慢慢地培养了幼儿不随意破坏绿化的好习惯。通过环保教育进行行为习惯的培养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我们将继续努力利用这个方法,并不断探讨、摸索,使这两个不同的教育内容能有机结合成为我园教育的一大特色。

保护环境的习惯例6

作为幼儿教师,在起点上培养幼儿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技能,我们责无旁贷、义不容辞。根据当代环境问题现实要求和学前教育工作实际,结合幼儿所处年龄阶段的心理、生理特点,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环境保护教育工作。

 

一、 创设美好环境,激发幼儿美感,培养环保习惯

 

幼儿教育工作者有这样一种共识,“营造美的环境就能创造美的心理体验,同时糟糕的环境则会导致不健康的心灵”。幼儿的年龄特点决定了他们对世界的认识和看法主要靠外界环境的微妙变化、作用和影响逐步获得,试想,一个杂物满地、绿化不足、不讲节约的幼儿园怎么能够培养出幼儿积极的环保意识?一个教师随意踩踏花草、不珍惜粮食、不爱护环境的幼儿园,怎么培养出爱护自然环境的幼儿?所以,为了幼儿能够成长在健康、美好的环境中,必须创设和优化幼儿园环境。幼儿园环境是对幼儿进行环保教育的重要外因,它不仅是幼儿园环保教育的载体,还是幼儿园环保教育的显性文化。幼儿园环境既是幼儿学习、活动的场地,又是陶冶师生心灵的无言之师。

 

(一)创设和教育要求一致的优良环境

 

为幼儿创设一个美好的环境,我认为首先应该重视绿色幼儿园的创设。绿色文化的配置,需要不断增加幼儿园新绿,力争做到绿化面积大、数量足、种类全,与周边环境融合,为幼儿学习生活增色。其次是大力提倡盆景文化,引导师生进行盆景培育、花卉栽种、根艺创作,通过形态丰富的盆景和根艺作品,营造良好的环保教育氛围。再次,是要强化楼道文化,精心设计、合理谋划、板块明晰,安排生态、水资源、节能、环保、爱护地球母亲等内容的宣传项目,让幼儿园的墙壁都能发挥无声的育人作用,创设环保教育良好环境。最后要大力构建垃圾文化,教育倡导废弃物回收,变废为宝,幼儿教师示范带动全体幼儿养成良好的环保及废物利用习惯。幼儿园通过建设优雅、舒适的文化环境,让教师和幼儿都能充分感受外在的环境保护教育气息,让环境保护教育能够真正从深层散发和融合,以此来培养和强化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在幼儿一日生活中融入环境保护教育

 

幼儿环保意识的培养和环保习惯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也绝非一日之功。我们在幼儿的环保教育中,应该更加注重以一日生活的各个方面和要素为突破口,对幼儿的环保意识和行为进行培养和强化,让幼儿在不知不觉中形成自觉的环保习惯。按照幼儿一日生活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提出诸如“五会”“五不”的习惯要求,即学会用餐、不洒饭粒,学会回收分类废弃物、不乱扔垃圾,学会自己如厕、不随地扔垃圾,学会轻声走路说话、不大声喧闹,学会节约用水、不浪费水。平常学习生活中,教育和引导幼儿形成及时关灯、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省纸张、珍惜粮食的习惯;平常活动中,通过带领幼儿捡起幼儿园内外果皮纸屑,随时随处把丢在地上的果皮纸屑捡起并送回垃圾桶,在各个班级设立“环保小卫士”奖项,通过鼓舞和奖励,不断强化幼儿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在园外集体活动中,纠正孩子们乱扔食品袋、果皮的坏习惯,引导他们自己随身携带垃圾袋,让幼儿在整个活动中都能自觉主动收集废弃物。同时,鼓励幼儿随时收集废纸、废易拉罐、费饮料瓶等废弃物,但不是把它们当做垃圾扔掉,通过在手工制作课中利用废弃物制作手工作品,教育幼儿形成废物利用的习惯,也可以通过卖掉收集的废弃物换钱后购买花草、图画等,让幼儿懂得垃圾再生利用的道理,告诉孩子们这样既能节约资源,又能减少环境污染。如果幼儿教师能够日复一日地坚持,久而久之,幼儿就能自觉形成环保习惯,让从小形成的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收益终生。

 

二、 借助环境节日,开展主题活动,倡导绿色环保

 

为了教育引导幼儿进一步树立环保意识,全面倡导绿色环保的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幼儿园环保教育中,我们可以环境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多种环保主题活动,让幼儿切身体会环保和节约的重要性,逐渐学习和掌握环保知识和技能。

 

(一)经常组织开展绿色环保主题活动

 

充分利用大自然的资源,组织开展“废弃物利用”“多彩的叶子”等主题活动,组织幼儿进行废弃物手工制作,校内外捡落叶、制作叶贴画等环保活动,让幼儿经历废物变宝和一物多用的过程。通过废弃物制作竞赛、环保作品展览等活动,激发幼儿保护环境的情感,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通过开展小种植活动,带领幼儿参与园内花草种植区域的花苗培植,教师带领幼儿一起培土、浇水,共同感受种植的快乐和幸福,还可以让孩子们在家中与家长共同培植花苗,带到学校共同绿化幼儿园。通过在各班组织开展“绿色环保”主题绘画、创作活动和环保标志设计活动等,强化幼儿的绿色环保意识。在课堂中利用儿歌、诗歌或故事给幼儿创设“绿色环保”的宣传阵地,让幼儿在故事或诗歌中体会“绿色环保”有多重要。通过大量的“绿色环保”专题活动,培养幼儿的绿色环保意识,幼儿再带动他们的家长、乃至社会,通过这样的以点带面的方式,让更多的人有了环保意识,共同加入到环保行动中来。

 

(二)利用环境节日,开展环保教育活动

 

为不断加强幼儿的环保教育力度,我们可以借助幼儿熟悉的环境节日,开展各项环保教育活动,巩固幼儿环保教育成效。每年的3月12日是植树节,我们可以围绕“树木”开展环保教育活动,比如树的分类、用途、与人类的关系、对环境的影响等活动。在“爱鸟周”中,要求幼儿收集鸟类信息,让幼儿学会辨别益鸟和害鸟,在班级里布置鸟类专栏,激发幼儿保护鸟类的情感。在“世界水日”,可以组织孩子们观看缺水后果的图片和视频,结合生活中具体的事例,让幼儿用手中的画笔展示自己家中是如何节水的。地球日,我们可以开展“我爱地球”活动,让幼儿在圆形纸张上展示自己心中美丽地球的样子,在绘画中增强幼儿的环保意识。

 

三、 加强与家长交流,家园联合,提高环保教育实效

 

保护环境的习惯例7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3)-08-0029-01

环境保护作为一个全球性的课题,正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幼儿教育的重要阵地——幼儿园,应当义不容辞地担负起这个责任,我们应该以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认知特点为依据,充分利用特有的环境资源和条件,用多种形式对幼儿进行环境保护教育,这对大自然抑或人类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

陈鹤琴先生曾说:人类动作十分之九是习惯,而这种习惯大部分是在幼年养成的,所以幼小时代,应当特别注意习惯的养成。将环保教育的内容融入幼儿的一日生活中,使幼儿形成自觉的环保意识、体验环保劳动的快乐,是我们近年来探索的主要问题之一。那么,环保教育的内容又如何渗透到幼儿的一日活动中呢?

一、环保教育中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的途径

1.通过游戏活动中的环保渗透,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游戏是幼儿最喜欢的活动之一,因而通过游戏向幼儿进行环保教育幼儿最易接受。从而使幼儿在活动中自然而然地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如:体育游戏《青蛙捉害虫》,通过让幼儿在四散追逐活动中,使他们懂得青蛙是益虫,能够保护庄稼,我们不能捕杀它们,更不能吃它们的肉。同样,“猫捉老鼠”的游戏使幼儿在初步懂得生物链的关系的基础上懂得不仅我们要爱护猫,而且还要劝说大人不要捕杀。从而养成幼儿关心动物、爱护动物的良好习惯。

又如:在实践活动中,老师设计了剥瓜子和花生的活动,孩子们对这个主题可感兴趣啦。因为这个活动不仅满足了幼儿的食欲,还锻炼了幼儿手部小肌肉群,同时培养了幼儿爱劳动的习惯。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还懂得了瓜子壳和花生壳这样的垃圾我们可以把它们放在种植角里做肥料。知道了有的生活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道理之后,孩子们便很自然地养成不乱扔垃圾的习惯了。

2.教学活动中的环保教育与行为习惯的培养。教学活动是幼儿一日活动中的主要活动之一,幼儿通过教师组织有趣的教学活动帮助幼儿掌握粗浅的知识,从而发展幼儿的创造、现象、思维、记忆及语言表达能力。然而环保教育如何结合在各科的教学活动中,这仍需要教师通过平时观察、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然后再有的放矢对幼儿进行提高环保意识及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的教育。

3.自然角观察中环保教育与幼儿行为习惯的培养。自然角是幼儿认识自然界的一个小小的窗口,幼儿通过种植、饲养动植物来了解自然界,并以此类似提高幼儿的环保意识及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幼儿逐步认识到我们保护动植物就是保护自己。如:当我发现幼儿不爱护鱼缸里的小鱼时,就及时引导幼儿观察鱼缸里的小鱼,使幼儿感到小鱼是很可爱的,它们同样也是鱼妈妈的小宝贝,我们要和老师一起把小鱼养好,千万不可用手去抓。

再如:室外活动时我带幼儿来到种植园地,一个幼儿好奇地把小青菜拔了出来,我就及时地利用这个活教材,使幼儿知道小青菜离开了土壤妈妈它就活不成了。我们千万不能拔地上种植的花、草等植物,慢慢地培养了幼儿不随意破坏绿化的好习惯。

二、在环保教育中对幼儿进行行为习惯培养的方法

环保教育与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是紧密联系的。由于幼儿的心理发育尚未成熟,幼儿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不强,他们的行为随意性强,目的性差,常常不能稳定地控制自己的行为,表现出动机和行为的不一致。因此,对幼儿的日常行为要有意识地引导,帮助他们强化那些对环境有利的行为,使这些行为逐渐成为幼儿自然而然的行为,使幼儿逐步养成爱护环境的习惯,在日常生活中能够比较自觉地注意保护环境。在环保教育中对幼儿进行行为习惯培养的几种方法:

1.教师从自身行为影响幼儿——潜移默化的过程。幼儿具有模仿性强和易暗示的特点,教师的一言一行都直接影响着他们。往往教师喜爱的幼儿也都喜爱。因此教师的榜样作用是无穷的。例如:在平时,活动室或院子若有垃圾,我会用较夸大的动作捡起垃圾扔进垃圾桶;还有无论是在卫生间,还是洗手池,看见有的小朋友用完水忘了关好水龙头,我就赶快把水龙头拧紧,并教育幼儿不能浪费水。小朋友门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久而久之他们也学会了保持环境清洁,也能做到节约用水。

2.通过电视、广播、社会环境以及耳闻目睹,提高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意识。例如:我从电视新闻中看到动物园里的一只小河马因为误食了大量游客抛入的废弃物而奄奄一息,第二天就气愤地将这件事告诉了小朋友。大家都为这只小河马的遭遇感到难过。同时,对那些乱扔塑料袋等废弃物的不文明行为感到深恶痛绝。我们发自内心地呼:“救救可爱的动物!”“请别乱扔垃圾!”。

保护环境的习惯例8

 

一、农村地区小学生环保意识现状及重要性

(1)在农村地区,大部分小学生环保意识淡薄,更有甚者几乎没有形成环境保护的意识。他们只对日常生活中的环境问题稍有了解,但是对于环境为什么会污染,生态环境为什么会恶化,生态为什么会破坏,环境污染、环境恶化、生态破坏后会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等问题缺乏根本认识,所以,这就需要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努力来改变现状。

(2)农村大部分小学生在环境保护方面都缺乏一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且易受负面影响,大多小学生都喜欢效仿别人的不良行为,就会导致他们无法克制自己的不良习惯和行为,如,看见别人乱丢垃圾,心理便会产生一种模仿效应,即别人都可以乱扔,为什么我不可以,或者认为自己的行为对环境不会造成实质性的破坏,就不会对环境问题予以重视,或者他们明知那样的行为不可取,但在潜意识里没有形成乱丢会导致环境污染的意识,最后,意识支配了他们的行为,就会让他们形成不好的习惯,对于类似的不良环保习惯没有认识到,随意的乱扔垃圾,使环境受到了污染。

(3)农村小学生对于“白色污染”“大气污染”等类似的专有名词不易理解,也很难体会,在内心里根本不存在这样的意识环保习惯,当他们看见父母习惯于把废弃的塑料垃圾当做燃料使用,而把燃烧释放出的浓浓黑烟看作是正常现象,却不了解燃烧产生的废气会给大气造成严重的污染,农村地区生活用水随意排放、农药的任意使用、牲畜粪便的不合理处理等都会导致河水污染,进而引发一连串的水污染的不良反映,导致河中鱼、虾等一些水生生物和植物死亡,生态食物链受损等现象,可对于这类现象的原因他们却不得而知,殊不知是因为他们缺乏环保意识,所以对农村小学生进行环保知识的教育尤为重要。

(4)农村地区自然资源、生物资源都十分丰富。但是很多小动物、昆虫、鸟类都成了小学生的玩伴,如:去稻田里捉蝌蚪,掏鸟蛋,捕捉蝴蝶,用弹弓打鸟等成了很多小学生课余生活的一部分。在他们眼里那只是玩耍的一部分,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每一个生命都是生态的一部分,没有意识到那样会破坏生态的平衡。所以,要纠正他们的这些不良的行为习惯,就必须让他们在心里形成爱惜小动物、保护生态平衡的意识站。

二、农村小学生环保意识淡薄的成因分析

(1)家庭原因

由于农村学生生活环境和教育环境与非农村学生的差距较大,加上很多农村学生父母的文化水平有限,对孩子家庭教育产生的效果不明显。不能让孩子在家庭教育中收到切实的效果。另外,与城市生活资源相比较,农村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等自然资源相对丰富,一般不会产生严重性的缺水和水污染等现象,但近年来和城市相比较,农村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同样遭到严重的破坏,对水资源的浪费,电的浪费成了一个普遍现象,此外,农药、灭鼠药的随意使用,生活垃圾和污水的任意排放,打猎、过度捕捞等一系列的行为成了农村地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但这些行为的发出者大都是多成人或长辈,所以对孩子造成了潜移默化的影响,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他们的一言一行将直接影响孩子的思想,左右了他们的行为,因此,导致农村小学生的环保意识淡薄。

(2)学校教育原因

如今,大多农村学校的教学主要把重点落实在书本教书上,而对环境教育还不够重视,根本没有把环保教育列入教学大纲要求中,更是很少开设相关的环境教育课程,大多情况只是向学生宣传最基本的环保行为,没有作深入了解,另外,农村小学的环境教育缺乏专职的教师,这主要归结于农村的小学老师大部分也是生长在本地区,对环保知识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受过系统的培训,师资的缺乏严重影响的环保教育的开展,小学的环保教育和学科教育之间还未能衔接起来,因此,学科渗透就相当缺乏,那么,学生的环保意识也同样缺乏。

(3)社会原因

我国农村地区的学生大部分还存在与社会脱轨的现象,与社会的接触少之又少,接受的相关环保教育常识也较少,加之全民的环保意识不强,直接影响了学生环保意识的培养环保习惯,如:在学校考试要求学生将垃圾扔进垃圾桶,但在校外,在没人监督的情况下,大多数人都随处乱扔也不会受到处罚,这就会让小学生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环境保护对于他们的约束力就会降低。所以,由于全社会环保意识淡薄,就进一步削弱了原本就很薄弱,不系统的学校环保教育。

(4)自身原因

农村小学生还处于低龄阶段,因此对很多问题的认识还不够,从生活中的各类问题,再到学习中的各种问题,他们都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再到深奥一些的环境问题,他们更是谈不上理解,几乎是一片空白,在他们的意识里就会形成环境与自己没有关联,自然就不会关心环保。也就造成了他们环保意识的淡薄。

三、培养农村小学生环保意识的有效措施

(1)学校教育应充分挖掘渗透在各科教材中有关环保意识教育的内容,把环保 教育列入素质教育中,量体裁衣,有争对性的进行学科渗透教育。

保护农村丰富的自然资源,农村地区有不同种类的农作物,随着季节的变换进行不同的栽种,教师可把这一先天优势开发成课程资源,在确保学生安全的情况下,可带领学生到田间参观学习,让学生感知植物生长与环境的关系,了解农作物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并让学生了解一旦环境和生态遭到破换和破坏,农作物就不能正常生长,人类将面临生存危机,所以,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迫在眉睫。

(2)结合农村特色,从身边的事物中开展活动,师生共同探究环保知识。

教师可组织学生参观农村的饲养场,了解动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学生可以通过喂养小物,在喂养的过程中,培养学生对小动物的情感,让学生产生对小动物保护的本能。了解动物粪便的合理利用即可成为肥料,但如不经过处理就有可能污染水源,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学生了解大自然中的各种生物都是相互联系的,动物正常的生长发育和繁衍和自然环境息息相关。以此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

(3)加强课堂环保知识的教学,在课堂上巧妙穿插环保知识站。

教师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教育,如通过故事、寓言等具体形象地向学生传递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也可以采用师生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师不给出固定的结论,而是提出问题,并由教师指导学生通过实地观察,阅读资料去了解环境问题,学生们可得出不同的结论,此时的老师就该根据科学的原理引导学生所得的结论,老师可根据科学的原理引导学生探究结论的合理性,并运用师生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培养小学生的环保意识,也可以培养学生学会利用信息资源来进行学习,此外,老师在环保教育中不能单纯的只做宣传,而是必须围绕教学目标,在抓住教学重点的前提下环保习惯,巧妙地渗透环保内容,让学生逐渐领悟、体会,形成一种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和习惯。

(4)多开展小学生环保实践活动

环保活动的开展,可使学生的环保意识增强,形成环保观念,加强学生的环保决心,引导学生从小事做起,让学生的能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并让他们感受到自己动手的乐趣,从中尝到成功的喜悦,继而转化强而有力的实际行动。环保教育不仅要让学生了解环保知识,更要使学生通过实践掌握保护自然生态必备的技能,这就要求教师在日常生活中,应密切关注学生的一言一行,及时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如发现学生随意丢垃圾,乱摘花、践踏草坪、随地吐痰等现象,教师就应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让学生随即检讨自己的不良行为,这样便能增加学生自身的环保意识,同时,还可师生一起组织“爱环境,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活动,并能将垃圾进行分类,对废弃品进行回收再利用,废水的循环使用,这不仅减少了垃圾污染和资源浪费,而且还帮助学生领悟身边常用资源的可贵性,不应随手丢弃,而应珍惜爱护,进而加深学生形成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5)充分利用环境纪念日,激环境发学生爱护环境的意识

每年有关保护环境的纪念日不少,那么教师可充分的查阅相关资料,让学生了解这些纪念日的意义,如每年的3月22日植树节、6月5日的世界环境日等节日,可以这些节日为载体,组织学生开展一系列的有意识有计划的保护环境活动,强化学生的环保意识,巩固环保知识,如,植树节可带领学生参加植树,绿化身边的生活环境,这样学生即参加了活动,有从中提高了环境保护意识,深化了课本上所学的有关知识,世界环境日也可开展“只有一个地球”为主题的演讲活动,让学生对身边的环境问题进行观察,总结出合理的改进措施和方法,再进行广泛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6)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协助培养小学生的环保意识

家庭是孩子除学校外的一个重要学习和生活的地方,那么,家庭教育的力量不可忽视,在农村地区,在学生的课余以及假期时间,大部分都是帮助家人在田间干农活,在这段时间里环保习惯,他们能发现很多新的问题,而此时家长的简答对他们而言无疑是很重要的。如反常的气候会给农作物的生长带来灾难性的破坏,学生自然不明白气候反常的原因是因为生态的破坏,而很多家长也不明白这一点,鉴于这个原因,学校可向家长介绍一些相关的环保小知识,对于学生形成一种正确的引导,让学生了解环保知识,形成环境保护的意识。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方法和措施,可以让学生对环保知识有了更深的认识,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实践和努力,在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的同时也增强和提高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初步掌握环境保护的意识,从而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在课堂中利用教材,将直接知识和间接地有机结合起来,让学生多参与、观察、实践,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成为环境保护活动的参与者,监督者,在环保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结合农村现状,及时的对农村小学进行环保教育意义重大而深远,让每一个学生都树立起强烈的环保意识,人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才能创建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使我们的下一代能过健康的成长,共同拥有一个充满生机的地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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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丁兆雄.环境教育师范先行[J]. 环境教育,2000 (5):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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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田菁.中小学环境教育概论.华夏出版社,2001.

[5]任耐安.环境教育.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1.

保护环境的习惯例9

地球是人类的家园,而人类为了生存、发展,需要向环境索取资源,从而使得人为因素造成的环境问题不断涌现。地球的生态环境正在不断恶化,“救救地球”已成为世界各国人们强烈的、共同的呼声。保护环境刻不容缓!可是,现在很多人的环保意识非常淡薄,如何在中小学学校对青少年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培养其意识,养成其习惯,已成为当代教育界重要的课题,也是广大教师的重要职责。培养学生自觉保护环境意识与习惯的做法很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开发环境保护教育课程,是培养学生环保意识,养成自觉保护环境良好习惯的基础。

要让学生达到爱护环境、自觉参与环保的境界,首先须让他们对环境有正确的认识,认识到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繁衍生息的物质基础,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是人类维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前提。让他们理解人与环境的密切关系,什么是环境污染及进行保护的重要性;认识到当前全球环境状况的变化以及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现在,日益恶化的环境警示人类保护大自然、维持生态平衡已经成为最为迫切的问题。基于此,在我们的义务教育阶段,应将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内容。比如,我们可以将环境保护教育的内容,结合当地的自然情况(如自然资源的储藏量、开发利用情况、开发技术、环境现状与污染治理状况等)和学生的接受水平,适时而合理地开发进地方课程或者校本课程,依此对学生进行相关内容的教育教学。

二、绿化美化校园环境,是陶冶学生良好情操,提高环保意识,养成环保习惯的有效措施。

优美的环境,能够使人有良好的感觉和活跃的思想,促进人的生理与心理的健康发展。校园的绿化建设,可使学生在享受到环境美的同时,不经意间产生要爱惜、保护这种环境的意识与举动。中小学教育阶段是培养一个人终生有个良好环保习惯的最佳教育时期。我们学校在环境美化方面,尽最大的可能投入了一定的资金,组织全体学生进行植树、种草、种花,致力于建成花园式学校。校园环境的优美,对我校的师生,特别是学生们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曾经有一位刚入学的新生,在校园里吃过雪糕后把木棒纂了好一段距离瞅见果皮箱后才扔了进去。他爷爷告诉我们:他的孙子在家有乱丢东西的习惯,可到了学校就不乱丢东西了,好像换了个人似的。正是这种干净、优美的校园环境,在有意与无意、自然不自然间教育了孩子。经过这些年来的努力,我校的广大师生已经养成了爱护校园环境,保护校内一草一木的良好习惯。

三、用身边的事例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是提高他们环保意识,养成环保习惯的必要手段。

用身边看得见、感受得到的事例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比用相对抽象、看不见的事例更有说服力,更容易打动他们的感情,使他们得到要保护好环境的觉醒。比如:为什么现在的河水越来越少?黄河水为什么会断流,断流后会产生什么后果?我们山东由于黄河水的断流,给哪些地区带来了工农业生产和人们生活方面的问题?在我们章丘,为什么过去常年不断流的绣江河现在经常断流,即使有水也那么脏?我们的百脉泉为什么长时期断喷?我市的几大厂家(水泥厂、汽配厂、化肥厂、造纸厂等)为什么需要搬迁,提高生产设备的科技含量?废旧电池为什么不能乱扔,应该如何回收?你们居住的村庄环境现状是个什么样子?听听老人们说说过去又是什么样子,有什么水流、有什么鱼儿、鸟儿、走兽、花草树木?等等,这些问题多次引起了学生们的极大兴趣。然后,抓住这些问题由浅入深地给予讲解、教育,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利用反面教材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是提高他们环保意识,养成环保习惯的有效延伸。

现在世界各国都从更为宏观的高度着眼认真对待环境问题,已经意识到了未来的最大威胁是来自自然环境的灾难。由于小学生的生活空间有限,如果教育工作者不帮助扩展其视野,他们单靠自己显然是意识不到上述所指的,更没有危机感,所以非常需要教师的扩展性教育。可以尝试从一下几个方面进行扩展:

(一)沙漠化日趋严重。全球每年有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农田沙漠化,有三分之一的土地面临沙漠化危险,威胁着60多个国家和地区。我国有几十平方公里的土地受到沙漠化的威胁,如果不加速治理,将威胁到我们每个人的生存,年年频繁发生的沙尘暴就是土地沙漠化所导致。

(二)动物生存环境恶劣。目前已知物种有500多万种,但约有20%濒临绝种,比自然灭绝速度快1000倍,如:我们身边的鸟类越来越少,有的鸟种已经接近濒危状态。

(三)水资源极度贫乏。水资源时空分配不平衡和现代人的污染造成的“水荒”,使世界上70%以上的地区和居民糟难,他们不得不饮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水,如非洲的部分地区,水的问题已经严重威胁着他们的身体健康!

保护环境的习惯例10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2)14—0034—01

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兴衰与存亡,只有不断提高中国国民的环保意识,才能使中华民族跻身于世界优秀民族之林的行列。而人类未来美好的环境主要取决于后代的努力,从小培养孩子的环保意识,提高其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幼儿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在幼儿园中,该如何开展环保教育呢?

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幼儿环保意识

开展一系列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主题教育活动是提高幼儿环保意识的有效途径之一。如,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幼儿园教师可组织幼儿开展以“保护我们的家园”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带幼儿外出观察,有意识地引导幼儿感受大自然中色、形、声的美妙,激发他们热爱大自然的情感;针对春夏时节的沙尘暴天气,可让幼儿在获得切身感受的基础上展开讨论:“环境被破坏后,我们的生存条件会变得怎样?”并通过对比,使其知道良好的环境对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从而教育幼儿不乱扔垃圾,保持环境整洁;针对“地球上的水可以用完吗?”等问题,可组织幼儿观看录像《宝贵的水资源》,使其知道水来之不易,如果不节约用水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并教给幼儿正确的洗手及节约用水的方法,培养他们用水后关紧水龙头的习惯。

二、有机渗透环保教育,促进环保行为养成

将环保教育与幼儿生活习惯的培养紧密结合,是幼儿园环保教育的特点之一。我园充分利用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幼儿日常行为习惯的培养。如,教育幼儿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杂物;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说话、走路要轻;爱护图书,爱护玩具;养成随手关灯、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在平时,则组织幼儿收集废纸、易拉罐、玻璃瓶、果冻盒等废弃物品,并把它们二次利用,做成各种新颖、有趣、立体、直观的玩教具,这样既可以节省材料,又能够减少污染。另外,我园还十分注意为幼儿创设良好的教育氛围,特别是创设舒适、整洁的生活环境。如,桌椅、玩具摆放整齐,保持室内外环境干净,同时,对活动室进行精心的设计,活动室墙面上布置了题为“绿色世界”的植物园墙饰,以及“我为环保出份力”的主题墙画,窗台上则设置了养殖园、种植角,以让幼儿亲自培养一些动植物,并观察它们的生长过程,幼儿在感受了付出时的艰辛,长大的喜悦后,会更加主动地去关注身边的动植物,保护环境成为了他们的自觉行为。

三、组织环保实践活动,培养幼儿环保习惯

保护环境的习惯例11

论文关键词 云南壮族 习惯法 功能 保护

云南壮族民族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律之外,在本民族长期的历史环境下自发形成的,为维护生产、生活、群体利益而具有普遍约束力行为规范,主要包括约定、禁忌、规则、传说、碑文等社会规范的总和。其内容非常丰富,且有自己的鲜明特征。云南壮族习惯法以壮族社会为基础,是壮民族社会的产物,它与壮族社会的道德、政治、宗教等同属于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壮族社会系统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功能。

一、云南壮族习惯法的功能

功能是指事物或方法所发挥的有利作用、效能。出自《汉书·宣帝纪》:“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功能全靠赖以产生的条件已具备而存在,也全靠内部因素的协调配合而运作。它不因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也不因某个主体的变更而消失。功能一旦存在就必然要发挥作用,而作用也就是功能的外在表现。而法律的功能应该是反映法律本体,以明示法律的客观属性;同时,也反映法律所能满足法律主体需要的能力明确法律潜在价值属性。故法律的功能指所具有的能够满足法律主体需要的功效或能力。美国法学家罗斯科.庞德也认为:“法律的目的主要的不是最大限度地自我维护,而主要是最大限度地满足需求。”认为法律是一种社会控制手段,强调法律促进的社会目的,主张法律规则的关键是符合社会公正的法律秩序。法律功能所具有的这些特性,对壮族习惯法也是适合的。总体上讲法律有预测、引导、确认、管理、调节、约束、限制、禁止、惩罚等功能。作为云南壮族习惯法,一般只具有法律功能中的几项。壮族习惯法的功能是随着习惯法产生而具有的,是习惯法之所以为习惯法的根本属性。在生产生活中,壮族族人对习惯法的选择及应用,实际上是对壮族习惯法功能的选择和应用,习惯法功能是习惯法能够满足族人需要的前置性条件。

(一)保护生态和生活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功能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一个平衡及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和谐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环境基础,而且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资源保障。云南壮民族对他们繁衍生息的环境是极为重视,对于他们的家园和周围的生态环境保护,很早就在习惯法中规定了保护环境的内容,而且规定的较为全面。由于先民对自然的不解与敬畏便产生了自然神崇拜,并把对自然神的崇拜态度作为衡量人们行为善恶的尺度。由此规定出很多禁忌,如生活的禁忌、生态禁忌、生产的禁忌、婚姻禁忌、丧葬禁忌、节日禁忌等各种禁忌。在文山州的广南、富宁、砚山等县都至今依然定期举行各种祭事的活动。习惯法甚至把一些禁忌的违反视为犯罪行为,要受到刑罚的制裁。在保护生态和生活环境方面,一般都规定:林木人人有责保护,任何人不得砍伐,严禁滥砍滥伐,违反者除罚款外,还要补种损失的数量树木,为维护壮族地区的生态平衡起了积极的保护作用。在富宁一带的壮族习惯法还规定了保护有益动物和昆虫的内容,比如青蛙也在习惯法的禁捕之列,还有保护鱼类资源相关规定,壮族习惯法保护了生物的多样性,对水土流失起到积极作用,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云南壮族特别是文山壮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并不发达,而在保护生态和生活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中壮民能有如此强烈的生态意识,原因只有一个,即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是云南壮族习惯法的重要功能。

(二)稳定社会、凝聚群体的功能

云南壮族习惯法具有协调人际、平衡、凝聚群体壮族地区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壮民族地区的社会秩序稳定和谐发展的功能。

云南壮族习惯法特别是文山地区的习惯法作为一种强制性的行为规范,是该地区成员共同意志和利益的反映,是人们在长期的劳动和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它保护着壮族人们的生活、生产、社会交往,保证着壮族社会生活生产正常进行。同时,习惯法为人们的行为设定了准则和规范,对家庭乃至整个家族的对外行为、物质分配、财产继承、伦理关系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保障社会稳定,维系社会生产生活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同时,处理制裁破坏妨碍社会秩序的行为,使社会生活能按照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要求和愿望进行下去,从而维护了民族社会的稳定,以达到调整平衡社会关系,保证了族民关系有序健康的发展。

族群凝聚力是使特定社会共体的成员集合在一个群体内的一种情感,是一种使其成员互为亲近的吸力。不论这个特定社会共体是血缘群体、地缘群体,抑或民族群体、行业群体,其成员只有在语言、生活习惯、伦理价值观念等其他背景相同的情况下,才能具有这种互为亲近的情感和吸力,才能具有强烈的族群认同感,并以此为基础凝聚成一个特定的社会共体。而习惯法则能对社会共同体各成员间的这种互为亲近的情感和引力起强化作用。多数节日习惯法为表现形式,在文山壮族聚居地,各家各户正厅堂前都放上祖宗的牌位,并写上“祖德流芳”“天地国亲新师位”等一系列对祖先歌功颂德的赞词,因此,在壮族的生产生活中,除了大年小年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祭祖节日。如三月三,四月二十几(不定日),霜降(十月前后),重阳等节日里,都举行隆重的祭祖仪式,烧香祭拜。在文山的广南,富宁,文山等县都是如此,西畴县上果村有过太阳节的习惯做法即节日习惯法。此外,云南壮族习惯法还规定了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方面的内容,对稳定社会、协调人际、凝聚族群同样有积极作用。

(三)传递民族文化,宏扬民族精神的功能

云南壮民族文化是族民们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具有壮民族特点的文化。包括物质和精神文化。壮民族精神是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积淀形成的民族习俗、民族意识、民族信仰、民族性格、民族价值观念和民族宗教等共同特质,是壮民族传统文化中指导、协调、维系、推动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精粹,是壮民族共同生活、赖以生存、共同发展的灵魂和核心。首先,云南壮族习惯法是在本民族长期的历史环境下自发形成的,为维护生产生活、群体利益而具有普遍约束力行为规范,作为一定范围内壮族普遍公认、带有强制性的行为规则,习惯法本身也被族人成员所传承和享用。由于壮族习惯法是族人共同意志和利益的反映,具有较深的生产生活基础和广泛的群众认可。壮民族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正是借助习惯法潜移默化的传承传播才得以传递和弘扬,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才得以在人间“开花结果”。壮族习惯法往往以家规、族规、乡规民约、石碑来传承和执行,而民族文化、民族精神也随之传递和弘扬。其次,执行壮族习惯法本身就是一项重要的民族文化活动,是民族文化传递的主要形式和手段。壮族习惯法虽然不是国家制定法,但内容却非常丰富,包括生活生活、环境保护等。传递民族文化和宏扬民族借助他们的习惯法的执行来强制性传授,把壮民族的生活方式、社会制度、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等,通过言传身教以及有关载体,世代传袭下去,成为一种独特的传递民族文化,宏扬民族精神的方式。

(四)教育功能

云南习惯法的传承蕴含着教育这一功能,一是它凝聚着壮族人民的生活智慧和生产经验,不仅要求壮族人熟悉和掌握自己所创造的习惯法,而且通过实践习惯法来接受壮族文化传统教育熏陶,从中获取生活生产知识经验,壮族习惯法是传授他们的生产劳动知识和技能、指导壮民族社会各方面的好教材。二是壮族习惯法培养壮民族的民族感情和爱国精神起着非常重要的教育功能。习惯法本身是壮族文化中的一种。在壮族文化活动中人们对本民族的文化有全面的认识,同时在活动中接受壮族文化的教育,增强对自己文化的了解,从而增强壮民族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壮族的许多习惯法本身就是以爱国主义为内容的,这对增强人们的爱国感情更是起到直接的教育作用。

(五)对国家制定法漏洞的填补功能

虽然在国家法制化的进程中国家制定法越来越完备,但是社会关系非常繁多,国家制定法不可能覆盖社会的每一种关系,即法律不可能没有漏洞,法律漏洞是客观存在的。法官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当找不到具体的国家制定法条文和法律原则的时候,案件又必须做出裁判,就必须运用一定的方法填补国家制定法漏洞。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壮族又有同样的习惯法可适用,法官就可以利用习惯法来在填补法律漏洞,故壮族习惯法对国家制定法漏洞的填补功能不容忽视。

二、云南壮族习惯法的保护

在新中国成立前,一般县以下的地方享有非常大的自治权,特别是在云南壮族地区这种自治权相对更大。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壮族习惯法发展有一定空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实行统一的法律一元论,即法律只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规定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行为规则才叫做法律,习惯法被排除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对云南习惯法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国家法律一元论的大背景下,国家制定法不断的渗透到壮族聚集地区,民间许多壮族习惯法只好让位国家制定法,作为民间寨老制权威也趋于衰落。但是,从云南壮族习惯法的功能来看,壮族习惯法在壮族地区发挥着重要作用,故法律文化的多元化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特别是在云南壮族地区,法律文化多元化是长期普遍存在的现象,壮族习惯法都是法律文化多元化中的重要一元。故必须加大云南壮族习惯法的保护力度。

(一)建立“法律多元论”, 提升云南壮族习惯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法律多元论”是指法律并非仅仅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制定法只是法的一种形式,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是由不同层次、不同位阶的法律所组成,国家并不是法律存在的必要条件,在国家制定法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非国家法。笔者也认为在国家制定的法律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习惯法,壮族习惯法便是法律多元论中的一元。云南壮族习惯法在云南壮族聚集地区调整着大量的社会关系。梁治平先生在《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一书中指出:“在中国古代社会,国家法不但不是全部社会秩序的基础,甚至也不包括当时和后来其他一些社会中最重要的部分。但这并不意味着这部分秩序杂乱无章,在国家法涉及不到的地方,会生长出另类秩序,另一种法律;甚至,它们是比国家法更真实而且在某些方面也更重要的部分。”这说明在清朝社会中的法律多元现象是存在的,民间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并存。在历史上中华法系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在国家制定法之外都存在民间习惯法。云南壮族习惯法代表、满足了壮族地区、壮族人们的法律需求。壮族习惯法得到了壮民族的认同。同时,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可能会欠缺对云南壮族文化考虑,国家制定法与习惯法可能有矛盾,从而国家制定法在云南壮族聚集地区不容易实施,故壮族习惯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国家应该建立或者承认“法律多元论”, 提升云南壮族习惯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二)以立法形式强化云南壮族习惯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壮族民族公民权利经历了折转换,首先表现为习惯法上的权利即“本能权利”,其次表现为国家制定法权利即“法律权利”,最后到人权。笔者认为对云南壮族地区的习惯法应该保持宽容。虽然壮族习惯法的法律效力还未得到国家认可,但实际却被广泛应用。立法机关必须正视这一点,应当妥善处理二者之间关系。把壮族习惯法予以国家法律化,编纂习惯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