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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医疗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5-31 22:37:12

乡村医生医疗工作计划

乡村医生医疗工作计划例1

2、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把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农村卫生资源,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稳步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努力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水平。

3、目标任务:从今年起,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使全县乡镇卫生院的枢纽作用有效发挥,村级卫生组织基础作用得到加强,建立起以县为中心、乡为枢纽、村为基础,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做到农民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和看得起病,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地方病等疫情在县级能及时有效处置。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4、充分发挥县级卫生机构中心作用。政府举办的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疾控中心、合作医疗经办中心、卫生监督所是农村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中心,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县政府对县医院、中医院和妇保院医疗部分的大购大修,基本医疗服务亏损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定项补助,对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妇保院的保健部分的业务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款。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控制医疗费用,提高服务质量,突出面向农村基层的服务功能,切实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5、完善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乡镇卫生院统一由政府举办、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财政、人事、编办、卫生局要按照服务区域、服务人口和工作项目等要素,对乡镇卫生院及撤乡并镇后保留的卫生院进行控制规模,核定编制,按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合同制管理,建立按劳取酬、奖惩分明的分配和激励机制。院长实行公开选拔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6、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村卫生室主要承担本行政村群众预防保健、常见病诊治及公共卫生信息报送等工作。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卫生室,村卫生室可由具备从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开办,也可由集体或卫生院设点开办。要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防保有卡册、疫情有报告。

三、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医疗卫生条件

7、基本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期间,基本完成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业务用房建设和改造任务。对撤乡并镇保留的卫生院、分院由市财政分别按照每所15万元的标准投资,县卫生局、发展计划局、财政局负责具体实施。所有乡镇卫生院房屋建设的前期费用由县政府解决。力争到年全部完成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任务。村卫生室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建设质量。

8、完善乡、村两级卫生机构设备装备。根据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按照功能实用、填平补齐的原则,从年起,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置基本医疗设备,按每个中心卫生院平均25万元、一般卫生院平均10万元的标准配置。由县卫生局负责做好设备上报、认领和发放工作。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乡镇卫生院设备更新和维护,力争到年末,使所有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基本达到国家要求。村卫生室设备按一村一室的原则配备,由省财政投资给每室配备3000元的基本诊疗设备,其所有权属各乡镇卫生院,县卫生局做好卫生室建设技术指导和设备领用及发放工作。

四、加强农村卫生技术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整体素质

9、充实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结合省上实施《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每年培养和选派一批医学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县人事局、卫生局要制订有利于卫生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以及乡、村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激励办法。

10、切实解决乡镇卫生院人员待遇和工作经费。县人事局、卫生局、财政局要制订《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及财政全额预算实施意见》。从年起,县政府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新增财力安排等途径,全额解决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对其编制内职工的医疗、养老、住房“三金”单位负担部分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全额补助。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经费,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2元的标准,列入县财政预算,全额拨付。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收入主要用于保证各项医疗业务工作正常运转。

11、实行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每个行政村一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劳务补助。对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村,每人每月补助120元,由省财政给予补助。其余的村,每人每月补助60元,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30元,市、县财政每人每月各补助15元。

12、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卫生局要制定全县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充分发挥县卫职校培训平台作用。高质量的实施农村卫生人才培训计划,提高乡村医务人员综合素质。卫生和人事部门要以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力争末,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医学本科毕业生。要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力争末,乡村医生达到执业助理医师资质。要加强农村基层在职卫生人员培训,每年选派医疗技术人员参加省市培训。县财政对培训学员给予定额补助。

13、建立农村卫生工作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支援偏僻村卫生室制度,严格执行县级医疗单位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使农民切实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农村生存环境

14、落实乡镇政府农村公共卫生责任。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切实有效措施,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结核病、乙型肝炎、出血热等传染病,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提高处理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以乡为单位计划免疫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提高住院分娩率,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开展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厕工作要同农户沼气建设相结合。认真开展创建卫生县城、卫生村镇活动。各乡镇政府要将本乡镇的公共卫生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普及健康知识,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六、依法加强农村医药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农村医药市场秩序

15、加强农村卫生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实行卫生行业管理,严格农村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公共卫生许可等方面的准入审批和监管。按照权责统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公共卫生、学校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服务市场等卫生综合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行医、无证生产经营等危害公共卫生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16、加强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管。县政府对县、乡、村医疗机构用药实行集中招标采购、集中配送。县药监局、物价局要加大对农村药品、医疗器械和价格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向农民销售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和使用假劣一次性医疗器械的非法行为,切实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七、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维护农民健康权益

17、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随着国家对农民补助标准的逐步提高,县财政补助标准和农民的报销比例要同步提高。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运行机制,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制度。县新型合作医疗经办中心要发挥监督管理职能,管好、用好农合基金,使这项“民心工程”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各乡镇政府和医院要设专人管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8、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各乡镇政府要落实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确保五保户、贫困户都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五保户患大病个人自付部分给予全额报销,贫困户给予适当补助。从年起,县财政每年投入一部分,民政救助资金筹集一部分,社会募捐一部分,用于社会医疗救助。要坚持“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由县民政局具体负责医疗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红十字会、慈善机构应加大农村生活无助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

乡村医生医疗工作计划例2

2.规划期限:以2016年为现状年份,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二、现状分析

(一)基本概况。县地处大别山腹地,鄂、豫、皖三省七县两区结合部,总面积3814平方公里,下辖23个乡镇、224个行政村,总人口67.11万人(2016年底统计数字),其中农业人口59.03万人(占总人口87.96%),人口自然增长率7‰。2016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83.5亿元,财政收入7.78亿元,财政支出34、58亿元(其中卫生事业费支出4、2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12.22%),农民年人均纯收入7762元。

(二)医疗卫生资源

1、医疗卫生机构:2010—2015年全县规划设置医疗卫生机构445所,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7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县卫生进修学校;乡镇卫生院2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站12所;村卫生室277所,村卫生站103所,诊所5所,社会办医务室11所。

2、医疗卫生人员:全县现有医疗卫生人员2274名,其中,公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1446名,社会办医机构人员10名,乡村医生818名。现有卫生技术人员2137名,平均每千人占有卫技人员3.388人。公办医疗卫生机构1446名在职职工中,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311名,占90.7%,其他人员135名,占9.3%。卫生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28名,占2.1%;中级职称318名,占24.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618名,占47.1%;助理级职称235名,占17.9%;员级职称112名,占8.6%。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医疗岗位工作1176人,占89.7%;公共卫生岗位工作135人,占10.3%。

3、床位设备:全县2016年底共开设病床1452张,其中县级医疗机构739张,乡镇卫生院713张,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2.14张。2016年底县直医疗机构拥有CT、DR或CR、500mAx光机、心电监护仪、尿液分析仪、彩超、生化分析仪、电子胃镜、多功能麻醉机等设备,全县23所乡镇卫生院配有CT、CR或200-500mAx光机、黑白B超或彩超、麻醉机、尿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等设备。

(三)居民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现状与需求。2016年县级医院门诊量255762人次,住院病人34966人次;乡镇卫生院门急诊量751826人次,住院病人30759人次;村卫生室(站)、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就诊1073990人次。全县总住院人次中,乡镇卫生院住院比例占33.38%,县级医院住院比例占36.69%,县外医院住院比例占29.93%。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现状。目前全县设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4所,其中县计划生育服务站1所,隶属县卫计委直接管理,23个乡镇各设置有1所计划生育服务所,隶属乡镇政府管理。

(五)存在问题

1、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短缺,分布不均衡。由于我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困难,卫生事业投入相对不足,医疗卫生资源(主要指病床、医生、防保和卫生监督人员、房屋、设备等)总量明显低于全国县级平均水平。

2、医疗卫生计生网络基本健全,服务功能有待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覆盖全县各地,但除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和部分乡镇卫生院外,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不到位,重基本医疗、轻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无法为当地群众提供全面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监管体制不健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尚不稳固。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农村卫生监督管理力量薄弱,全县医疗秩序仍然不够规范。一些地方无证非法行医屡禁不止,一室多点、明合暗分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扰乱了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妨碍了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落实,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阻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卫生计生发展观,坚持以健康为中心的卫生发展理念,本着有利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发挥卫生监督职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卫生计生协调发展的原则,对县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进行适当的调整,使机构设置适应现阶段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起网络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齐备、运行机制灵活、管理体制科学的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使全县人民较好地享有和利用卫生计生资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积极推进健康建设。进一步完善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计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小康的建设步伐。

四、规划目标

到2020年,我县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规划设置目标是:深入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力度,县人民医院保持全市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领先水平,新建门诊综合楼,新增介入科、放疗科,扩大血液透析、康复理疗学科规模,创建5个市级重点学科,全面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县中医医院加快新病房大楼建设,力争实现2016年底顺利投入使用,强化内涵建设,突出中医特色,巩固提高二级甲等中医院成果,争取“十三五”期间顺利通过三级中医院验收,创建4个市级重点专科专病;提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积极争创部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健全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为龙头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升全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以妇女、儿童为重点人群的县级综合体检中心,不断提高全县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完成卫生计生监督体制改革,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提升监督执法水平;全县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原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要求,实现“人员、房屋、设备、技术、管理”五配套,其中,古碑、双河、南溪三所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努力实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双提升;全面巩固提高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成果,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行药品带量采购,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差率销售;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成一批规范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注入或兴建民营医院,积极引导符合资质条件的人员办理个体诊所。建立健全县乡医疗共同体,逐步推进并最终实施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通过建设,我县卫生服务能力及群众利用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实现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格。

五、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一)配置原则。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卫医发〔1994〕25号)和《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精神,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医疗机构分布情况,以政策引导、适度发展、整体规划、适时调整为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总量控制,公立医疗机构的布局能保障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鼓励发展上规模、有特色的社会办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而实现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医疗机构设置遵循以下原则:

1、协调发展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计生资源,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适度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发展优质社会办医疗资源,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

2、优化配置原则。以区域服务人口和延伸服务人群为依据,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布局调整与资源优化,在同一区域中合理设置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构建由综合医院、专科特色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门诊部、诊所作为补充的两级医疗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服务群众方便。

3、分级诊疗原则。明确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引导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在基层医疗机构,危重急症和疑难病诊疗在县级医院。

4、公立主导原则。以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为主导,按照国家规划标准确定城区和主要集镇社会办医的合理比重。原则上维持已有公立医疗机构的结构,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布局,支持、引导、规范发展符合规划标准要求和医疗机构基本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实现我县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

5、需求导向原则。以需求为依据,根据我县发展规划和医疗需求,对现有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合理调整,实现合理配置,调整服务方向和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需求。鼓励举办高起点、有特色、上规模,填补县内专科空白的医疗机构;限制低层次、无特色、小规模的医疗机构。

6.统一规划。原则上以“十二五”医疗卫生资源设置规划为本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全县范围内所有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必须依法接受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的行业管理,打破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实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共享资源。

(二)配置内容

1.针对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医疗卫生资源布点要求。

2.依据县乡村发展规划,考虑未来医疗设施需求量。明确近期医疗资源配置目标,并进行布点。

3.分类、分级设置,明确公立医院布局及规模;在做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发挥县级医院医疗设备和专业人才方面的优势,结合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方便群众的特点,形成完整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三)配置标准。结合《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发展情况,按照2020年全县常住人口70万,分类测算所需医疗机构的数量和床位总数。全县设置医疗卫生计生机构434个(见附表),其中:

1、县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设置8所,即:县人民医院(包括体检中心、120急救中心、县看守所卫生所)、县中医医院(包括门诊部、健康体检中心、健康养老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县妇幼保健院牌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包括门诊部)、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县卫生进修学校、产业园区综合性医院。

2、乡镇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设置23所乡镇卫生院(加挂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其中:乡镇中心卫生院9所,防治结合型乡镇卫生院14所(其中梅山镇卫生院与江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按一般卫生院管理)。卫生院统一核算异地设置的门诊部3所。

3、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村卫生室226所,村卫生站124所。以后根据服务人群及行政区划调整需要,适当增减(撤)村卫生室(站)。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5、社会办医:设置11所医务室,以后根据需要,在相关条件具备的前提下,适当增设医务室。

6、诊所:设置23所诊所。

7、床位总量设置标准:医疗机构床位数按4.8张/千人配置,以70万人口计算,至2020年全县总床位数应达到3360张,累计新增910张。

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与县妇幼保健院合并成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乡镇卫生院与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整合,成立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卫生院与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支持协助卫生计生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本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特别是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投入,加快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房屋、设备建设,使规划内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完全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分类管理,落实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大力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县乡医疗服务共同体,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间协作,促进共同发展。

乡村医生医疗工作计划例3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村卫生室建设是农村卫生工作的基础,切实做好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保障农村居民健康,不仅是我县“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的迫切要求,而且也是加快我县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缓解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快民生工程建设的一系列部署,抢抓各类项目机遇,切实加快推进村级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村级卫生基础设施,灾后重建项目安排卫生系统首批62个村卫生室建设已全面完工,全县村级卫生基础进一步夯实,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村级卫生室还存在着覆盖不全面、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完备、水平待提高等诸多问题,对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务必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加大农村卫生投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强的责任、更实的举措,全面加快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管理步伐,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狠抓关键环节,确保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1、明确具体工作任务。从现在开始到2012年底,全面铺开村卫生室建设,确保全县每一个行政村有一所村级卫生室并达到规定建设标准,基本建成以“五制八统一”为基本内容,责、权、利相结合,设施条件标准化、考核管理规范化、督导培训制度化、经营服务优质化的乡镇、村一体化医疗服务网络体系。村卫生室运营管理、服务质量、社会效益等明显增强,基本满足辖区群众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做到建设规范、运行顺畅、管理科学、保障有力,实现“疫情有人报、防病有人管、小病有人治、大病有人转”的目标,初步建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村级卫生服务体系。

2、规范村卫生室建设。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将各行政村卫生室建在群众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立一所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业务半径以2.5公里为宜,超过3公里的可实行“一室两点”,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村原则上不设置村卫生室。村卫生室由村民委员会、乡镇卫生院设点,由乡村医生或有执业资格的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同意,乡(镇)卫生院审核,县卫生局审批后方可举办。村卫生室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宣传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卫生知识,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服务;负责疫情上报和有关卫生资料的统计,提供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指导;宣传、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初级卫生保健的实施,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做好本村卫生监督的指导服务工作。

3、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从现在开始,通过积极抢抓灾后重建、扩大内需等项目机遇,利用2年时间,对全县202个村卫生室进行全面建设,到2012年底前初步建立起基本设施比较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全县的村卫生室都要达到《省村卫生室管理规范》规定要求,具备开展村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本条件。县财政局要把乡村医生的劳务报酬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县计划局要将村卫生室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县国土、城建、卫生、红十字会、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国税、地税、物价等部门要认真履职,通力合作,大力支持村卫生室的建设与发展。

4、提高村医业务水平。坚持乡村医生聘任制度,聘任的乡村医生必须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及以上资格,热爱乡村医生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胜任本村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鼓励乡村医生通过医学教育取得专业学历,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申请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县卫生局要制定乡村医生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采取定期和不定期、集中培训和个别跟班培训、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短期培训和学历教育以及视频系统等各种形式进行。要充分利用县卫校和县级医疗卫生师资力量加强对乡村医生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药学等业务知识和卫生、药品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技术水平。

乡村医生医疗工作计划例4

——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

按照县委、县政府“发展抓项目”的战略思路,我们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建设发展现状和业务发展的需求,调整和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十·二五”期间,完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配套设备建设,完成全县、乡、村309个医疗卫生单位和36个乡镇计生服务站的项目灾后重建任务。

——卫生计生改革不断深入,形成了统一的内部管理新机制。城乡医疗卫生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得到完善,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了竞争、竞聘上岗机制;实行全行业管理;村卫生站全面实行了标准化建设一体化管理的新格局,初步形成了小病不出村、大病分级转诊的新模式。

——预防保健和计生服务工作成绩显著,妇女儿童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市、乡、村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工作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防疫、妇幼专干配备齐全,业务素质显著提高,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组织管理系统、技术指导系统和冷链运行系统。全市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传染病监测、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遏制了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新法接生率达到99.6%,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杜绝了新生儿破伤风,有效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常规检测率达95%以上,着力提高了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服药的及时性、规范性和依从性。孕产妇补服叶酸率达95%以上,有效预防了神经管缺陷。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0%以上。新生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率达85%,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面达80%。

——医疗质量不断取得新进展。目前,全县医院床位达到757张,全县每千人拥有2.8张床位。乡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达659人,我县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县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有24个达到一级甲等卫生院标准,村卫生站268个达标。随着急救体系依托县中医院的建成投入使用,将满足广大群众急诊急救的需要。

——农村卫生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社会效益更加突出。

乡镇卫生院不断增加服务项目,广泛开展医疗业务,全面承担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任务。36 个乡镇卫生院全部开展了B超、透视、拍片、心电图等检查业务和三大常规,等化验项目,为农民群众就近就医提供了方便。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达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实际支付比例为79.4%以上,基金报销最高限额46.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23.82 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3万元。 新农合以村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我县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189581人,参合率99.47%。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6445.754万元,其中,农民自筹1137.49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5308.26万元。截止__年6月30日,我县共支出新农合基金5221.24万元,其中门诊统筹补偿249889人次,872.64万元(其中,一般诊疗费补偿金额约200万元);住院统筹补偿17045人次,4293.57万元;重大慢性病门诊补偿404人次,42.3万元;家庭账户补偿1717人次,12.73万元。

——卫生计生执法体系日臻完善,执法效果十分显著。根据两化一制及其有关要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覆盖面达到了100%,执法队伍不断加强,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计划生育违法生育处理面达90 %,收缴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达到60%。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认真把好行政审批关,审批正确率达100%。实现卫生计生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1、基层专业人才短缺。卫生计生专业人才的短缺导致整体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县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进度。

2、 现行的基本药物品种不能

完全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一些当地群众以前经常使用且价格便宜的药物,目前尚未纳入目录范围,群众反映强烈。另外,我县部分村卫生室交通不便,药品集中统一配送难度较大,致使一些药品配送企业不愿配送,乡村医生和群众对此反映很大有待进一步改善。 3.财政投入存在困难。近年来我县财政克服困难,挤出资金、加大医改投入力度,保障了改革顺利推进,但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尤其是中央、省、市改革步伐加快,投入比例应该逐年提高。

4.医生的业务收入有所下滑。医改后,由于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不足以补偿医院收入的下滑。医改改变了自主创收和奖金分配的旧体制,过去“以药养医、以药补医”的局面不复存在,医务人员收入有所减少,工作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需在这方面加强。

“十三·五”期间我县卫生计生工作的发展思路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项目带动发展的战略目标,坚持把发展作为卫生计生工作第一要务,加大公共卫生建设力度,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和预防保健工作;总结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验,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卫生计生建设;深化城镇医药卫生计生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有效引导民营资本办医模式,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卫生计生法制建设,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强化医疗卫生计生行业监督;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纠正卫生计生行业不正之风,努力开创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新局面,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

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需求为宗旨,以经济社会发展为基础,以改革促发展,在完善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规模、强实力、提水平,使我县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达到全市先进水平,国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赶超国内同类地区的平均水平。

——主要健康指标

1、到2020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 76.5 岁。

2、到2020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

3、到2020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 ‰以下。

4、到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 25/10万以下。

——事业发展目标

1、机构发展目标:

——完善县卫生计生局、县卫校、120应急指挥中心、县卫技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计生服务站、县卫监大队、县卫生计生信息数据中心设施设备。巩固268个村卫生站、村计生服务点的良性运行。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完善管理办法,落实管理责任,提高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根据县十三五发展规划,按照我县一城一区六镇的区域规划,竹园开发区是我县的经济新区,为了服务__经济建设,方便群众就医,新设置县传染病区。

——按照每2万人口以上的集镇设置1所社区卫生计生中心,新建社区卫生计生中心6个。

——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有序放开个体医疗机构和民营专科医院行业准入秩序,依法制定高标准、高档次、高水平的准入要求,解决医疗高端领域的医疗服务。

——巩固完善农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县人民医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规范化标准化的乡镇卫生计生院36个;不断完善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卫生计生站,在幅员面积大、服务人口多的行政村可设置1至2所村卫生计生室,减少乡镇卫生计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卫生计生站。100%的全面完成村卫生计生站达到规范化标准。

——巩固和完善中医医疗服务机构。进一步提高县中医能力建设:(一)在深化医改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 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调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在医保中鼓励使用中医药、探索中医单病种收费试点、组建中医医疗联合体等改革重点开展政策研究。完善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加强中医临床路径实施,改革中医医院管理体制,建立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推进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和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完善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进一步落实在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中,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进一步做好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将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纳入绩效考核目标。(二)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情况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提升工程工作成效总结,收集提升工程启动前后对比的有关数据、图片等资料,编辑提升工程建设成效宣传画册,全面展示工作成果,并深入发掘好经验好做法、典型事迹、实施效果,在各级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健全县、乡、村三级网络服务。(三)加强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优势和服务能力建设

创新中医诊疗模式,充分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方便群众就医,推动中医药向家庭、社区和养老延伸。坚持中医医院办院方向,突出中医特色优势,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广泛运用中医药技术提升临床疗效。(四)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

开展实施中医“治未病”工作和 中医医养结合产业发展项目。(五)继续做好中西医

结合与民族医药工作 继续做好中西医结合工作和加强民族医药工作。(六)提升中医医政管理水平加强中医医政管理队伍建设和医疗质量、医疗技术监管并做好中医医疗质量及基层中医工作数据监测(七)推动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 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建设,围绕部分重大疑难疾病防治开展联合攻关,提高临床疗效。(八)加强对县乡村三级中草药质量及采购的监管。

——继续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计生、疾控等体系建设。

——建设县级医疗急救中心,统筹管理县域内医疗救护资源,强化医疗救护人才及能力培养,提升农村医疗急救能力。

——建立康复中心,提高老年病诊治能力和康复医疗水平。

——探索系统综合性财务管理模式,建立财务核算中心,完善对县级医疗机构包括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和乡镇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长效机制。

2、资源配置目标:床位,全县每千人口病床数按3.0张计算,全县床位总数达到750张;卫生技术人员按每千人口4.2人计算,全县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050人,其中执业(理)医师数400人以内(每千人口1.6人),护士数200人以内(每千人口0.8人);疾控人员、妇幼保健人员均按2人/每万人口配置;卫生计生执法监督人员按0.7人/每万人口配置;执业(助理)医师与医技人员配备比例1:0.28,医技人员为112人。实现乡镇计生服务站与卫生院有效整合,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3、卫生计生建设目标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按《四川省2008-2020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和《广元市十三五医药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广元市区域卫生计生规划(2011-2020)》“综合医院:200张床位,每张80平方米。”“乡镇卫生计生院:无床,每院200-300平方米;1-20床,每院300-1100平方米;21-29床,每床50-55平方米。”等标准加快规范化建设。建成省级重点专科2个,市级重点专科4个。

4、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人才强卫发展战略,结合__卫生计生人才实际,将采取多种渠道引进和培养县、乡、村不同层次和要求的医药卫生计生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

——到2020年,县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本科以上学历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30%。

——到2020年,乡镇(中心)卫生计生院大专以上学历卫生计生专业人员比例达到80%。

——到2020年,每万名居民有1至2名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计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

5、计划生育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动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措施,稳定低生育水平。我县年平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年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1%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内。到2020年,全县总人口控制在25万人以内。

——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完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稳定并加强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基层工作队伍。推进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办证程序。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认真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举措,严格执行“三公开”和“两分离”规定。全面深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开展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情况阶段性评估。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建立打击“两非”工作机制。

——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全面落实“两奖两扶”政策,做到奖扶对象资格确认准确,资金发放足额及时,无重大责任事故。全面完成计生“三结合”工作任务,将失独等特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纳入所在乡镇帮扶部门重点帮扶任务。

——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构建网格化管理机制,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机制,与流出人口主要集中地新建双向协作机制,签订协作协议。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

——规范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继续实施免费生殖健康普查项目。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落实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做好病残儿和手术并发症鉴定及单独两孩再生育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加强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服务管理。

6、加强落实“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进一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巩固和夯实“强基层”基础保障,提升“报基本”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巩固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建机制”综合改革。

十三?五期间完成以下项目:

项目1:__县传染病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传染病区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__县人民医院院内

项目建设背景:按照国家对传染病的救治要求,每个县必须建设传染病区,确保一般传染病的诊疗救治和重大传染病的留观与转诊。因此,建设传染病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体系迫在眉睫。项目实施后能确保全县开展传染病救治和留观服务所需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范围将进一步拓宽,能更好地发挥救护职能,能及时有效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计生事件。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传染病区1010平方米、区内环境打造,专业人才培训,购置必要的设备、器械,网络建设等。

投资估算:建筑面积1010㎡,估算总投资为1590万元(含必要设备、器械、网络设施)。

项目2:各乡镇卫生计生院附属设施建设

项目名称:乡镇卫生计生院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拟建乡镇卫生计生院规划选址

项目建设背景:由于目前全县乡镇卫生计生院还没完整配套设施,即乡镇卫生计生院职工周转房和医疗卫生计生的职工病员食堂建设等。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建筑面积5000㎡,主要满足全县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职工和病员就医生活问题。

投资估算:建筑面积5000㎡,估算总投资为1500万元(含必要设备)。

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后,将满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职工住宿和职工、病员生活就餐等。

实施单位:相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项目3:全县乡镇卫生计生院补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乡镇卫生计生院补助基础设施建设项

项目选址:拟建乡镇卫生计生院规划选址

项目建设背景: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建筑面积8800㎡,主要解决乡镇卫生计生院业务用房不足,更好拓展新业务开展等。

投资估算:建筑面积8800㎡,估算总投资为3200万元(包括附属设施建设、污水处理等)。

效益分析:随着__4A

旅游业的发展,__县发展将不断扩大,医院、诊所、厂矿企业、宾馆、饭店等将不断增加,医疗卫生计生工作量不断加大,监管困难,为保障人民健康权益,建成后效益远远大于投资效益。实施单位:相关卫生计生院

项目4:卫生计生系统人才培训项目

项目名称:全县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才培训

项目选址:相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项目建设背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群众就医的需求量增加。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5年内培训各科室专业技术人才25000人左右,主要满足群众就医难的需要,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就医。

投资估算:估算总投资为1850万元。

效益分析:建成后可以明显改变__县就医条件和群众就医难的局面。

实施单位:__县卫生计生局

项目5:卫生计生系统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名称:全县医疗卫生计生系统设备更新

项目选址:相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项目建设背景:更新卫生计生系统的设备。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新购置需要的设备高、新、精先进设备。

投资估算:更换需要的相关设备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

效益分析:满足群众诊疗目的。

实施单位:相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项目6:__县卫生计生信息网络平台项目

项目名称:全县医疗卫生计生信息网络建设

项目选址:拟建于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信息科、应急办公室

项目建设背景:我县将逐步构建以统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重点的乡村和社区卫生计生信息网络平台;要加快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并以项目为载体,推进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全面深化城乡基层卫生计生标准化、规范化和一体化建设。

医疗卫生计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它又是一个科技密集型的领域。随着医学科学、生物技术、制药技术等的高速发展,医疗手段不断推陈出新、药品品种不断更新换代,竞争十分激烈。我国医疗卫生计生事业目前正处于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阶段。医疗体制改革逐渐走向深入,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启动,外资医疗机构进入医疗市场,各级医院及医疗卫生计生行政单位都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完成医疗体制改革任务,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效的现代化医疗卫生计生体系,不仅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更要有高科技的支持。所以,加快医疗卫生计生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把现代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计生领域的方方面面,大幅度提高这一领域的高科技含量,充分发挥电子信息技术的倍增和催化作用,向高科技要管理、要效益、要发展,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全县卫生计生信息建设标准,要跟国际先进水平标准建设,达到我国卫生计生信息网络平台的先进水平。

投资估算:医疗卫生计生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把现代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计生领域的方方面面投资估算2000万元。

效益分析:全县卫生计生信息网络平台的建立,可以将信息及时的传达以及最快速度的执行。有效地减少了经济损失;一旦突发公共卫生计生事件,全市信息网络平台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将加快医疗卫生计生领域的信息化进程,提高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推进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潜在的效益将是不可估量的。

实施单位:__县卫生计生局

项目7:中医药能力建设项目(康养项目、具体见康养专项规划)

项目名称:__县中医药能力建设

项目选址:广元市__县白龙湖、唐家河。

项目建设背景:在白龙湖沿岸建设养生疗养区;唐家河运动养生基地;健康养生项目。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水上娱乐区、生态钓鱼区、鱼业体验区。

效益分析:旅游观光休闲娱乐,为我县成为旅游强县而奋斗。

实施单位:__县卫生计生局

项目8: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__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项目选址:县疾控中心和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项目建设背景: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全县公共卫生设备设施建设投入使用。

项目总投资

项目规划总投资2200万元。

效益分析:

实施单位:_>:请记住我站域名/<_县疾控中心

项目9:医疗废物处置周转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乡镇医疗废物处置周转点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拟建乡镇规划选址

项目建设背景:由于目前全县乡镇卫生院均无规范的医疗废物处置暂存和周转点,乡镇包括村卫生站、个体诊所的医疗废物处置安全风险高等。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建成6个周转点,每个建筑面积200㎡,主要解决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周转处置问题。

投资估算:建筑面积200㎡,估算总投资为1200万元(含必要设备)。

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后,将满足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处置等。

实施单位:相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7、计划生育工作民生工程项目:

一是:完成全年计划生育奖扶扶助政策,继续执行并发症纳入特别扶助范围,该项工作每年年底全面完成,兑现和完成率要达到100%。

二是:及时分解下达每年上级下达我县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任务,做到乡镇早知道、早安排、早完成。参加检查人员必须达到乡镇第一年生育人数80%的检查面。

8、爱国卫生计生

创建目标:

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到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乡镇2个占比达5%,省级卫生乡镇8个占比达36%,省级卫生村79个占比达41%;广泛开展省、市级卫生单位创建工作,创建省级卫生单位12个,市级卫生单位30个,病媒生物防制示范单位60个单位,农村改厕示范村12个,无烟单位60个。

启动创建健康__。

努力创造促进健康的良好环境

(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整治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推行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行,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不断提高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随意焚烧。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监督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以雾霾频发地区为重点,坚持源头管控,狠抓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综合治理。制订或修订村规民约,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组织开展义务劳动,清理乱堆乱放,拆除违章建筑,疏浚坑塘河道,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强化水质检测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快全县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加强农村特别是重点寄生虫病流行区和地方病病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连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统筹解决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抓紧建立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三)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有效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发生流行。加强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教育和引导农民使用卫生计生厕所,建立卫生计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改厕适宜技术研究,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广粪便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四格式生态厕所”等新技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合理整合项目资源,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方投入的改厕筹资模式。

(四)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调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止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药物、器械和技术研究,完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提高预防控制效果,减少环境污染。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使用的药物、器械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市场化发展,规范服务行为。

全面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

(一)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社会和谐、精神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加大新闻媒体无偿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公益宣传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结合各类健康主题日,组织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强健康教育的内容建设,组织科学防病知识,及时监测纠正虚假错误信息,坚决取缔虚假药品等广告、打击不实和牟利性误导宣传行为。继续实施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等活动,打造一批健康教育的品牌活动。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在提供诊疗服务时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二)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改善城乡居民运动健身条件,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着力提高青少年体质,在政策、措施上加大对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扶持力度,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加强职工体育,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间操制度,建立职工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推广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方法,指导个人根据体质和健康状况开展适合的健身活动,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健身活动,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群众经常、持久地参加健身活动。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大力推广和规范传统养生健身活动。

(三)落实控烟各项措施。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风气。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发挥带头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有关法律规定,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努力建设无烟环境。

探索开展健康城市建设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努力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促进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城市发展实际,编制健康城市发展规划,围绕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培育健康人群等重点,将健康政策相关内容纳入城市规划、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保障等各项公共政策并保障落实。紧密结合深化医改,不断优化健康服务,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促进卫生服务模式从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转变。推动健康城市理念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营院,提高社会参与程度。

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一)积极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在疾病防控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在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疾病防控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落实传染源管理、危险因素控制、防病知识普及、社会心理支持等综合防控措施。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疾病流行规律和研判情况,发挥爱国卫生工作的独特优势,及早动员部署,调动各方力量,从源头上控制疾病的发生与传播。坚持群防群控,发挥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爱国卫生机构队伍的群众工作优势,强化专业防控和群众参与的协作配合,形成共同防治疾病、促进健康的工作格局。协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重大疫情防控、大型活动卫生计生防疫保障等工作。在重大自然灾害应对中组织开展环境和饮用水消毒、食品安全保障、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和垃圾粪便收集处理等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二)提高爱国卫生工作依法科学治理水平。深入开展政策研究,注重经验总结,提炼工作规律,形成可推广的爱国卫生理论成果。适应新的形势需要,研究推进爱国卫生相关立法工作,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上升为法律,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采取措施将各项法律制度落到实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加强爱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普法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爱国卫生相关基础数据在部门间信息共享,强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开展行业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健康管理、健康促进等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技术,推介我县爱国卫生运动取得的成绩。

(三)改革创新动员群众的方式方法。建立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的机制,通过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工作。改进爱国卫生活动形式和内容,动员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参加义务劳动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探索推广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病友互助小组、健身小组、社区健康讲堂等有效形式,发挥群众组织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广大群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搭建平台、提供便利。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营造良好

社会氛围。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推动解决1-2个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卫生问题。——医药产业发展目标

1、拓展中药资源开发,主动服务,参与建设重点品种重楼种植、附子深加工中药材产业基地2个。

2、引入科研技术成果,有效转化资源,发展银杏系列产品开发,协助建成银杏产品研制基地1个。

3、整体谋划,引入社会资本,助推康养产业发展。制定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分阶段推进项目实施,分别在青溪镇阴平村、唐家河自然保护区、白龙湖风景区建成康养基地各1个。

(一)健全三大体系

1、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应急救治、卫生计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计生事件协调机制和工作网络,全面建成县统一的急救网络和急救指挥体系。强化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医疗机构依法承担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救治等职责。

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内容,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并因地制宜逐步调整和增加服务内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人员和设施配置,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重点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出生缺陷与残疾等疾病的监测与防控。积极探索建立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基础的疾病防控干预机制,推行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加强免疫规划,推行慢性病防治进乡镇(社区)服务模式,强化职业病监测检测和评估能力建设,加大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和物资储备力度。完善妇幼卫生计生服务体系,落实婚前保健和孕前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干预措施,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城乡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设,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机构要将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工作延伸到乡镇,加大农村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力度,保障农村卫生计生安全。大力促进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及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卫生工作。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推动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村)、生态文明示范县和AAAA县城的创建,努力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卫生环境。

2、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

进一步健全以县医院、县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计生院为枢纽、村卫生计生室为网底的农村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诊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计生院、村卫生计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计生人员的进修培养;乡镇卫生计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巡回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计生站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政府重点办好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计生院和在每个行政村设立1个村卫生计生站;鼓励县级医疗机构帮扶乡镇卫生计生院,继续推行乡村卫生计生一体化管理。

加快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巩固完善全国农村中医药创建工作,确保“十三?五”期间完成重点专科和特色科室建设、临床科研基地建设,确保在全县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龙头作用。推进中医药“三名”(名医、名科、名院)和“三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工程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2020年,实现每个乡镇卫生计生院(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有1个标准化中医科和1名以上中医执业医师或中医专业毕业生。遴选一批中医药治疗有特效的疑难病和慢性病种,挖掘收集、整理民间的单方、验方,加强中医临床研究。积极扶持县内中药材基地建设。鼓励开办个体中医诊所,积极引进民间资本举办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科医疗机构1所。组织开展中医药防治疑难病的联合攻关,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加快构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计生事件、医疗、保健和康复服务中的作用。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要向中医院、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中药制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中医药服务量达到基层医疗机构总服务量的40%。

3、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

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健全政府、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以大病保障为重点,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高保障水平,形成政策相互衔接、关系转移顺畅、费用结算便捷的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鼓励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支持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发展社会慈善医疗救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

(二)深化医药卫生计生体制改革

1、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长效筹资机制,要把新农合工作作为关系全局惠及广大农民的一件大事来抓,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要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健全长效的筹资机制、监管机制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不定期地对新农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

2、巩固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抓好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及相应的经费补偿和报销政策的落实,督促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减轻群众负担。建立药品零差率销售长效补偿机制,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完善体制机制,促进医疗保障等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相一致,惠及更多百姓。

3、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面落实国家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加强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如期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农村妇

女增补叶酸、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项目。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质量。认真实施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免疫规划接种率达到95%以上,重点慢性病病人规范化管理率达到70%以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要达到70%。4、实施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落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岗位设置工作,特别要争取公共卫生计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编制的核定工作。在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医务人员绩效工资与其服务质量、服务数量、服务水平直接挂钩。探索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开展以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考核、基本药物制度、人事分配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等为重点的综合配套改革,逐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5、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积极探索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实行以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为核心的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实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三)优化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规律,通过投入调整、布局调整、结构调整、专业调整,发挥市场在卫生计生资源配置上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区域发展规划,按照区域内人民群众的卫生计生服务需求来配置卫生计生资源,以提高有限的卫生计生资源的利用率。重点是优化卫生计生增量资源的配置,对卫生计生存量资源进行调整,使卫生计生资源的配置符合区域规划的要求,使各项卫生计生事业能得到统筹发展,与区域内人民群众的卫生计生服务需求相适应。

(四)加强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和科技工作。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和农村工作,加强毕业后教育,推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高医师队伍临床诊疗能力和整体素质。加强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技术人员培养。制定人员培养标准和计划。鼓励医务人员从事全科医生业务。发展卫生计生教育,为广大的基层培养卫生计生技术人才。抓好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卫生计生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

(五)加大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村乡镇卫生计生院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备装备建设、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机构设备装备建设、突发公共卫生计生事件应急指挥信息建设、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到2020年全县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房屋适宜、设备配套、技术适用、功能完善,能适应医疗、疾控、保健、执法、应急、教学、科研需要的城乡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六)强力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网络互联、分步实施、安全保密”的原则。在整合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的基础之上,不断巩固和完善新农合、HIS系统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服务功能;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管理、医疗管理、妇幼保健、疾病监测、疫情报告、卫生计生监督、120应急指挥、社区服务、居民健康档案、远程会诊、网络教育、医保互通、电子政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高效、便捷、畅通、安全的、兼容全面卫生计生信息的应用体系平台,实现全县范围内卫生计生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力争到2016年底,建成覆盖全县城乡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并与县卫生计生局、县内相关部门互联互通、适应卫生计生改革发展需要的区域卫生计生信息体系。

加强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8%;加强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医疗机构90%以上要建成数字化医院;加强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实现县、乡、村三级远程医疗服务;加快“一卡通”的实施,居民健康卡的发卡率达到90%。大力开展卫生计生信息化人才队伍培养,加强卫生计生信息的标准化和安全体系建设。

1.继续强化政府职能,深化医疗卫生计生改革,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汇报工作,争取更多的支持,并加大与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系,争取更大范围的社会支持。要在用人制度,分配制度,业务管理制度上下功夫,探索改革经验,不断完善,逐步推广。

2.切实加强农村卫生计生工作。进一步抓好农村合作医疗、改厕、村卫生所管理、业务技术提高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重点放在人员培训上,把乡镇卫生院职工轮流送往地级以上医疗单位进修学习形成制度,狠抓实施。

3.加强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卫生防疫、妇幼保健机构的配套建设,增加监测保健设备,改善业务用房条件,扩大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中心指导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卫生计生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卫生计生健康意识。

乡村医生医疗工作计划例5

第二条 农村医疗站是村民集体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三级卫生网的基础,是村民在医疗 以预防保健方面开展自我服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 农村医疗站必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预防不主、防治结合,做好本村的医疗卫生工作。

第四条 农村医疗站以集合办为主,多种形式并存。

集体办的,房屋、设备、资金为全体村民所有;集体办有困难的,可以承包给乡村医生联合办或乡村医生个体办,但房屋、设备等均不得折价变卖,已变卖的,应立即收回。办医确有困难的,乡卫生院可设点办。

第五条 农村医疗制度可以实行合作医疗、劳保医疗、医疗保险、自费医疗等。

第二章 机构、设施和任务

第六条 农村医疗站的设置,原则上每行政村设立一所,小的毗邻村可联合设立医疗站。

第七条 农村医疗站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诊断室、治疗室和药房分设;

(二)有诊断桌、检查床、治疗台、高压消毒锅、切开包和各种型号的注射器等必备的医疗设施;

(三)有150种以上的常用中、西药品;

(四)药品占金和周转金不得少于全村人均3元;有条件的还可配备中草药和设观察床。

第八条 农村医疗站的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卫生法规和政策,宣传、普及卫生科学知识;

(二)负责本村群众疾病的预防,实施计划免疫,搞好疫情报告和处理;

(三)指导开展环境卫生、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和爱国卫生运动;

(四)负责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的治疗和急救处理,对疑难病人及时转诊治疗,对慢性病人做好康复工作;

(五)开展科学接生、妇女儿童 保健和计划生育等技术服务工作。

第三章 领导与业务管理

第九条 农村医疗实行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卫生院双重领导和管理,行政体育场和管理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业务入场和管理以乡(镇)卫生院为主,并接受农村卫生协会的指导。

第十条 医疗站站长由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卫生院协商提名,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任命。

第十一条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把医疗站建设纳入农村发展规划,定期计划、布置、检查和落实各项医疗卫生任务。

第十二条 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应加强对村医疗站的业务管理,帮助其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每年应对农村医疗站的工作考核一至二次,并建立考评档案。

第十三条 农村医疗站应建议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以及考勤、财务、处方、就诊登记、药品管理等各项制度。每年年底向乡(镇)卫生院报告其业务收入、库存药品、流动资金和人均医疗费等情况。

第十四条 医疗站应严格执行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到所辖范围以外行医、售药。药品必须从合法经营的交易会购入,严禁使用假劣、霉坏变质和过期失效的药品。

第十五条 农村医疗站的各项业务工作必须执行操作常规,消毒严格、处置合理,各种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严防交叉感染。发生差错、事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鉴定处理。

第十六条 农村医疗站的业务收入用于发展本村医疗卫生事业和医务人员的部分报酬。村民委员会不得提留或挪作它用。

第十七条 农村医疗站的处方、收据和门诊登记等至少保存3年,以便备查。

第四章 医务人员

第十八条 农村医疗站的人员要精干,医务人员必须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热爱农村基层卫生工作,并经过半年以上系统的专业培训。两人以上的医疗站应的一名女医务人员。

选拔、调配乡村医生和卫生员由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卫生院协商提名,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农村医疗站的医务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做到文明行医,坚持训诊、出诊、送医送药上门,方便群众。

第二十条 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应有计划、有组织地搞好乡村医生和卫生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初训工作应在农村中心卫生院进行,复训工作应在县(市) 医院或县(市)卫生学校进行。乡卫生院应建立医疗站医务人员的业务档案,定期进行技术考核,作为晋升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乡村医生、卫生员每三至五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晋升。乡村医生的考核发证由地、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进行;卫生员的考核发证由县(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进行。

取得乡村医生资格十年以上,并经脱产学习累计达两年以上,或农民中专医疗专业、乡村医生函授学校毕业,具有医师技术水平的,经县(市)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地、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考试合格的,可定为乡村医师。

第二十二条 农村医疗站医务人员的报酬从乡村医生补助费、业务收入和乡村集体提留中解决。应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其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联劳计酬。

第二十三条 农村医疗站医务人员在责任田、自留地分配、困难救济和其他福利方面,应与村民享受同等待遇。农村医疗站及医务人员不承担义务工。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 凡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乡(镇)卫生院或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医德不良、推诿病人、贻误病情或其他严重医疗事故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调低补助费、降低技术职称或取消行医资格等行政处分或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贪污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乡村医生医疗工作计划例6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建立政府推动、农民互助、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农民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主要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大额住院医疗费用给予补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低点起步,扩大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与我市农村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的医疗保健需求相适应,重点减轻农民患大病的经济负担。

(二)政府推动,多方筹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村集体要给予资金扶持;市、乡镇两级政府财政按有关规定安排专项补助资金。

(三)市级统筹,保障适度。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以市为单位统一筹资,统一管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和社会化程度。

(四)先行试点,逐步推广。通过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稳步发展。

三、实施步骤

我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步骤为:

(一)试点阶段:20*年,在*、*、*等3个乡开展试点,通过试点积累经验。

(二)推广阶段:20*年,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铺开,*、*、*、*、*、*等6个乡镇开始实施,农业人口投保率不低于70%,村覆盖率达100%。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所有乡镇全面实施,要求全市农业人口投保率达80%以上,村覆盖率达100%,并逐步向社会医疗保险过渡。

四、资金筹集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农民个人缴费、村集体扶持和市、乡镇两级政府资助及社会各界自愿捐资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一)个人缴纳资金。农民个人缴纳资金按以乡镇为单位计算的农民年人均收入的1%缴纳,每人每年最低不少于10元。乡镇企业中的农业户口职工和外出的农民,要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合作医疗,资金筹集执行当地乡镇政府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农村五保户、低保家庭和特困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其合作医疗个人出资部分无法承担的由当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解决。

农民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是农民对自身健康的投入,属于个人医疗消费性支出,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个人缴纳的合作医疗经费由所在村委会单独收取,上交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再由乡镇医管会上交市医管会。乡镇医管会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票据。乡镇医管会和市医管会在银行设立专户,专款专用。

(二)村集体扶持资金。村集体的筹资比例由各乡镇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由村民委员会上交乡镇医管会,再由乡镇医管会上交市医管会。

(三)市政府、乡镇政府财政补助。市、乡镇两级政府按实际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合计给予补助每人每年20元。市政府和乡镇政府的出资比例根据各乡镇实际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分别确定。*、*、*、*、*、*、*、*、*、*、*等11个山老区乡镇及*镇*片、*镇*片全部由市政府补助;*、*、*、*、**、*、*、*、*、*、*、*等乡镇以及*镇(除*片)、*镇(除*片)由市政府补助80%,乡镇政府补助20%;*、*、*、*、*等5个镇由市政府补助70%,乡镇政府补助30%。

(四)鼓励社会各界自愿捐赠支持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拓宽筹资渠道。

五、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

根据“量入为出、合理支付、节约使用、民主监督”的原则使用合作医疗资金,合作医疗统筹资金用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大额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助。

(一)资金使用:新型合作医疗资金使用采取市、乡镇两级补偿方式。统筹资金起付线为1000元。乡镇级的合作医疗补偿资金由市医管会专户划拨到乡镇医管会专户,用于合作医疗参与者全年累计住院医药费用在1000元以上(含本数,下同)10000以下的补偿;合作医疗参与者全年累计住院医药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由乡镇审核后统一报市医管会,由市级负责补偿。

(二)医药费补偿范围及比例:医药费(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三大类)报销范围可参照公费医疗管理及有关规定,由乡镇负责补偿的住院医药费补偿比例为10%-30%;由市负责补偿的住院医药费补偿比例为20%-40%,全年个人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000元。一般情况下,外出住院治疗必须经当地乡镇卫生院批准,但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外出务工经商期间,在异地急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予以补偿。

(三)两年未报销医疗费用的合作医疗参加者,可免费享受一次体检。

六、加强领导,建立管理和监督机制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乡镇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要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一)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实施合作医疗是政府行为,市政府将建立*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卫生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人员由市卫生局在其本系统内调剂解决。各乡镇要相应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乡镇政府领导、村干部、防保站或卫生院负责人、村民代表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医管会的职责是:制定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实施情况,审核资金的管理使用,向同级政府作出工作报告;医管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上年的工作,研究当年的工作。合作医疗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合作医疗资金的收缴、管理和支付,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有关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总结经验、交流信息。

乡村医生医疗工作计划例7

一、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发展我县卫生事业,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川委发(20*)2号和绵委发(20*)2号文件精神,巩固和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健全卫生服务网络,整体提高全县医疗卫生工作水平。工作目标是:到20*年,在全县基本建立起三级防保体系、卫生服务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和合作医疗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基本设施齐全的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卫生服务队伍;建立精干高效的卫生管理体制;建立卫生扶贫和对口支援制度;健全卫生系统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使全县人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保障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完善预防保健网络,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工作

1、明确公共卫生责任。县、乡(镇)两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全面承担公共卫生工作的责任。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加强“120”急救体系建设,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机制,有效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遏制重大疫情的暴发流行;健全防保网络,落实好区域卫生规划;要全面贯彻《两纲》,做好妇幼保健工作;要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要加强卫生执法监督,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大食品卫生监测监督力度,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

2、健全农村预防保健网络。依托中心卫生院建立预防保健所(以下简称防保所),依托乡(镇)卫生院设立乡(镇)预防保健站(以下简称防保站),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防保所(站)人员按中央、省、市规定配备,防保所站主要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公共卫生事务。防保所(站)所(站)长原则上由卫生院院长兼任。建立起以县防保机构为龙头,镇乡卫生机构为枢纽,村卫生站为网底的三级卫生防保网络。

3、加强重大疫情的预防控制。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实施群防群控措施,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就地预防、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切实加强高危人群监测,搞好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到20*年,全县农村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基本消灭地方病。

4、依法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卫生院的产科、儿科和急救“绿色通道”建设,做好以围产期为重点的孕产妇保健,提高住院分娩率。加强爱婴医院建设,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治疗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倡导婚前医学检查,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在“*”期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60/*万和15‰以下,农村住院分娩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分别达到90%和70%以上。

5、加强肿瘤防治工作。要因地制宜地开展肿瘤预防工作,控制主要危险因素。开展肿瘤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对癌症危险因素及早诊早治的知晓率;制定癌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计划并组织实施,到20*年癌症的发病率下降到200/*万以下。

6、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推动卫生县城、卫生集镇、文明村、卫生村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和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普及率。到20*年,农村改水受益人口达到80%以上,自来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继续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以公有制为主导,由政府、集体、社会、个人举办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组成。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制乡(镇)卫生院由县政府举办。村卫生站原则上每村设置一所,邻近村也可联台举办。对村卫生站和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给予税收减免等鼓励政策。支持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到农村办医或向下延伸服务,鼓励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纵向合作,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力争3—5年,完成县级医院、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

2、发挥卫生机构整体功能。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农村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基本医疗、基层转诊、医疗急救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中心卫生院实行医防结合,承担农村基层片区的医疗救护和所在辖区的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管理,有条件的可以向医院模式发展。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主要负责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和乡村医生培训等服务,同时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责。积极探索城镇社区卫生发展模式,搞好社区卫生服务。村卫生站负责当地农村卫生综合服务。民办(个体)医疗机构是卫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正确引导和积极扶持,明确职能定位,发挥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护等方面的作用。

3、加大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力度。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养给予扶持,鼓励农村基层卫生人员接受医学学历教育,建立培训基金,培训经费由财政和单位、个人按一定比例分担。全县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服务人员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其它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未达到要求者解除聘用合同。到20*年,全县60%乡村医生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县卫生局制定培训计划,由县卫校负责实施。建立优秀卫生医疗技术人员政府津贴奖励制度,县政府每两年开展一次名医(名中医)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对当选者发给政府津贴,并授予荣誉称号;由县卫生局制定具体的评选、奖励、考核办法,报县政府审批。

4、发挥中医药在农村的优势与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的政策。强化对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立中医科。推广农村中医药适用技术,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允许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努力推进中西医结合,鼓励西医人员学习、应用中医药和中医药人员学习、应用西医诊疗技术。县中医院要发挥中医医、教、研的龙头作用,20*年创建成国家二级乙等中医专科医院,到20*年达到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

5、建立卫生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制度。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支持和帮扶乡(镇)卫生院,特别是边远贫困的卫生院。要帮助受援单位开展新技术及人才培养,完善技术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建立下乡巡回医疗服务制度,巡回医疗服务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给予补助。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必须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一年,每次不得少于3个月。鼓励城市卫生技术支农,对到农村医疗机构服务的城市卫生技术人员给予基层工作津贴。

四、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卫生改革

1、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坚持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人、财、物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乡(镇)卫生院建设所需用地实行划拨,建设规模和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计划、财政、建设部门审定,卫生部门负责实施。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按县编委下达的方案执行。

2、卫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实行聘用制,引入竞争机制,改变单一的委任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等多种选任用方式。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实行民主推荐,卫生主管部门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报批,由卫生行政部门聘任。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县卫生局聘用考核,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建立健全任期目标责任制,年度工作述职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

3、卫生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制,各级各类人员在定职责、定编制、定岗位的基础上,彻底打破人员身份界线,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岗位设置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加强聘后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惩和解聘的主要依据。落聘、解聘、辞聘人员报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其相关费用由本人缴纳,在规定期内未上岗的由原单位予以辞退。用人单位需要补充缺岗人员,在编制范围内由用人单位将所需专业人员及要求报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向社会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聘用、人事部门备案。卫生系统内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报人事编制部门备案。

4、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机制。卫生事业单位大力推行以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为主体,以业绩为主要取向的多种分配形式。允许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工资增长的幅度必须低于单位效益增长幅度,内部分配制度接受监督,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5、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制度。县级医疗单位主要药品和重要医疗器械必须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必须从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在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推进乡村服务一体化改革中,由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站代购药品的,不得以此谋利。按照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范农村基层用药行为。

6、深化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卫生资源的进一步整合。引导和支持民营资本对现有的医疗卫生单位实行股份制改造,或单独举办民营医疗机构,力争通过招商等多种形式,在县城办一所有实力的民营医院。政府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对其积极引导、依法审批,严格监督管理。社会力量和个人办医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高度重视卫生发展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新思路,使之更好地为全县人民的健康服好务。

五、认真落实卫生工作政策,加大卫生投入

1、加大卫生投入。根据公共财政预算要求和全县基本防保需求及财力状况逐年增加对卫生事业投入。强化防保网络建设,从20*年起,财政按所服务人口每年每人0.5元的标准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村级防保员承担公共卫生任务补助;财政根据全县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的工作性质、工作量大小和实际工作状况(由卫生局考核),每年定额补助专项用于基本防保和基本医疗补助;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120”医疗救治体系正常运转,以及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预防和基层防保人员的业务培训;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财政投入的同时,县财政安排专款用于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力争5年内达标。巩固乡镇卫生改革成果,妥善处理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卫生事业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2、加强卫生经费的监督管理。县卫生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考核使用好卫生经费,县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卫生经费的监管、审计,严禁挤占和挪用各项卫生专项经费,确保卫生经费的安全使用。

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制度

1、稳步提高农民参合率。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卫生服务的总体要求,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制度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财政部门要按实际参合人数配套补助资金,安排工作经费;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把宣传发动、制度规范、资金收缴等工作抓细抓实;宣传、民政、农业、审计、扶贫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恪尽职守,全力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2、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救助形式可以是对救助对象患大病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也可以是资助其参加当地合作医疗,医疗救助资金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集。独立的医疗救助基金实行统筹管理和个人申请、村民代表评议、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管理体制。

3、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资金管理;财政部门要搞好合作医疗专项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操作程序,做到资金封闭运行,帐目公开透明;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落实各种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就医和报帐。

七、依法加强医药卫生监管,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1、加强医药卫生市场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实施医疗卫生机构的全行业监管,实行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准入制度。充实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加大公共卫生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生产销售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卫生和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的监管。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医药市场价格及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计生、工商、税务、*、监察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切实保护群众健康和用药安全,维护全县正常社会经济秩序。

乡村医生医疗工作计划例8

一、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发展我县卫生事业,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川委发(*)2号和绵委发(*)2号文件精神,巩固和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健全卫生服务网络,整体提高全县医疗卫生工作水平。工作目标是:到2010年,在全县基本建立起三级防保体系、卫生服务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和合作医疗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基本设施齐全的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卫生服务队伍;建立精干高效的卫生管理体制;建立卫生扶贫和对口支援制度;健全卫生系统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使全县人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保障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完善预防保健网络,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工作

1、明确公共卫生责任。县、乡(镇)两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全面承担公共卫生工作的责任。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加强“120”急救体系建设,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机制,有效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遏制重大疫情的暴发流行;健全防保网络,落实好区域卫生规划;要全面贯彻《两纲》,做好妇幼保健工作;要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要加强卫生执法监督,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大食品卫生监测监督力度,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

2、健全农村预防保健网络。依托中心卫生院建立预防保健所(以下简称防保所),依托乡(镇)卫生院设立乡(镇)预防保健站(以下简称防保站),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防保所(站)人员按中央、省、市规定配备,防保所站主要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公共卫生事务。防保所(站)所(站)长原则上由卫生院院长兼任。建立起以县防保机构为龙头,镇乡卫生机构为枢纽,村卫生站为网底的三级卫生防保网络。

3、加强重大疫情的预防控制。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实施群防群控措施,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就地预防、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切实加强高危人群监测,搞好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到2010年,全县农村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基本消灭地方病。

4、依法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卫生院的产科、儿科和急救“绿色通道”建设,做好以围产期为重点的孕产妇保健,提高住院分娩率。加强爱婴医院建设,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治疗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倡导婚前医学检查,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在“*”期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60/10万和15‰以下,农村住院分娩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分别达到90%和70%以上。

5、加强肿瘤防治工作。要因地制宜地开展肿瘤预防工作,控制主要危险因素。开展肿瘤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对癌症危险因素及早诊早治的知晓率;制定癌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计划并组织实施,到2010年癌症的发病率下降到200/10万以下。

6、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推动卫生县城、卫生集镇、文明村、卫生村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和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普及率。到2010年,农村改水受益人口达到80%以上,自来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继续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以公有制为主导,由政府、集体、社会、个人举办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组成。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制乡(镇)卫生院由县政府举办。村卫生站原则上每村设置一所,邻近村也可联台举办。对村卫生站和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给予税收减免等鼓励政策。支持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到农村办医或向下延伸服务,鼓励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纵向合作,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力争3—5年,完成县级医院、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

2、发挥卫生机构整体功能。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农村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基本医疗、基层转诊、医疗急救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中心卫生院实行医防结合,承担农村基层片区的医疗救护和所在辖区的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管理,有条件的可以向医院模式发展。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主要负责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和乡村医生培训等服务,同时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责。积极探索城镇社区卫生发展模式,搞好社区卫生服务。村卫生站负责当地农村卫生综合服务。民办(个体)医疗机构是卫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正确引导和积极扶持,明确职能定位,发挥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护等方面的作用。

3、加大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力度。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养给予扶持,鼓励农村基层卫生人员接受医学学历教育,建立培训基金,培训经费由财政和单位、个人按一定比例分担。全县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服务人员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其它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未达到要求者解除聘用合同。到2010年,全县60%乡村医生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县卫生局制定培训计划,由县卫校负责实施。建立优秀卫生医疗技术人员政府津贴奖励制度,县政府每两年开展一次名医(名中医)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对当选者发给政府津贴,并授予荣誉称号;由县卫生局制定具体的评选、奖励、考核办法,报县政府审批。

4、发挥中医药在农村的优势与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的政策。强化对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立中医科。推广农村中医药适用技术,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允许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努力推进中西医结合,鼓励西医人员学习、应用中医药和中医药人员学习、应用西医诊疗技术。县中医院要发挥中医医、教、研的龙头作用,*年创建成国家二级乙等中医专科医院,到2006年达到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

5、建立卫生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制度。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支持和帮扶乡(镇)卫生院,特别是边远贫困的卫生院。要帮助受援单位开展新技术及人才培养,完善技术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建立下乡巡回医疗服务制度,巡回医疗服务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给予补助。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必须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一年,每次不得少于3个月。鼓励城市卫生技术支农,对到农村医疗机构服务的城市卫生技术人员给予基层工作津贴。

四、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卫生改革

1、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坚持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人、财、物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乡(镇)卫生院建设所需用地实行划拨,建设规模和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计划、财政、建设部门审定,卫生部门负责实施。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按县编委下达的方案执行。

2、卫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实行聘用制,引入竞争机制,改变单一的委任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等多种选任用方式。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实行民主推荐,卫生主管部门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报批,由卫生行政部门聘任。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县卫生局聘用考核,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建立健全任期目标责任制,年度工作述职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

3、卫生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制,各级各类人员在定职责、定编制、定岗位的基础上,彻底打破人员身份界线,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岗位设置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加强聘后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惩和解聘的主要依据。落聘、解聘、辞聘人员报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其相关费用由本人缴纳,在规定期内未上岗的由原单位予以辞退。用人单位需要补充缺岗人员,在编制范围内由用人单位将所需专业人员及要求报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向社会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聘用、人事部门备案。卫生系统内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报人事编制部门备案。

4、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机制。卫生事业单位大力推行以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为主体,以业绩为主要取向的多种分配形式。允许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工资增长的幅度必须低于单位效益增长幅度,内部分配制度接受监督,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5、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制度。县级医疗单位主要药品和重要医疗器械必须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必须从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在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推进乡村服务一体化改革中,由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站代购药品的,不得以此谋利。按照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范农村基层用药行为。

6、深化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卫生资源的进一步整合。引导和支持民营资本对现有的医疗卫生单位实行股份制改造,或单独举办民营医疗机构,力争通过招商等多种形式,在县城办一所有实力的民营医院。政府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对其积极引导、依法审批,严格监督管理。社会力量和个人办医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高度重视卫生发展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新思路,使之更好地为全县人民的健康服好务。

五、认真落实卫生工作政策,加大卫生投入

1、加大卫生投入。根据公共财政预算要求和全县基本防保需求及财力状况逐年增加对卫生事业投入。强化防保网络建设,从*年起,财政按所服务人口每年每人0.5元的标准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村级防保员承担公共卫生任务补助;财政根据全县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的工作性质、工作量大小和实际工作状况(由卫生局考核),每年定额补助专项用于基本防保和基本医疗补助;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120”医疗救治体系正常运转,以及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预防和基层防保人员的业务培训;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财政投入的同时,县财政安排专款用于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力争5年内达标。巩固乡镇卫生改革成果,妥善处理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卫生事业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2、加强卫生经费的监督管理。县卫生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考核使用好卫生经费,县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卫生经费的监管、审计,严禁挤占和挪用各项卫生专项经费,确保卫生经费的安全使用。

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制度

1、稳步提高农民参合率。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卫生服务的总体要求,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制度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财政部门要按实际参合人数配套补助资金,安排工作经费;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把宣传发动、制度规范、资金收缴等工作抓细抓实;宣传、民政、农业、审计、扶贫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恪尽职守,全力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2、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救助形式可以是对救助对象患大病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也可以是资助其参加当地合作医疗,医疗救助资金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集。独立的医疗救助基金实行统筹管理和个人申请、村民代表评议、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管理体制。

3、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资金管理;财政部门要搞好合作医疗专项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操作程序,做到资金封闭运行,帐目公开透明;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落实各种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就医和报帐。

七、依法加强医药卫生监管,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1、加强医药卫生市场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实施医疗卫生机构的全行业监管,实行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准入制度。充实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加大公共卫生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生产销售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卫生和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的监管。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医药市场价格及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计生、工商、税务、公安、监察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切实保护群众健康和用药安全,维护全县正常社会经济秩序。

乡村医生医疗工作计划例9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结合新医改相关要求,进一步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全镇人民健康水平,推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改善民生、服务健康”这一目标,按照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卫生制度”、“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逐步均等化”的要求,努力发展卫生事业,全力服务健康,倾情造福人民,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计划:

(一)办人民满意医院,筑放心公卫屏障。

1、继续深化医疗质量体系管理,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积极推进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全面实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引导精神病人及时就医治疗。

(二)完善三大体系建设

1、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证参合率达95%以上,进一步提高合医经办人员素质,有效控制医药总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让参合群众得到更多的低价优质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医疗保障体系覆盖范围。

2、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等11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定期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检查、3岁以下婴幼儿生长发育检查、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活动,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3、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达到医院标准化水平,使医院发挥最大效益,做到功能突出、流程合理,优化就医环境。

(三)强化措施

1、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工作绩效为基础的综合目标考评办法,强化对各科室的目标管理。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对全年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

2、过程管理:一是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重大事项须经院务会、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坚持民主科学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事事有安排、件件有着落。二是全面落实首诊负责、医师查房、病例讨论、会诊、医疗安全、医患沟通等xx项核心制度,做到人员到位、流程科学、记录准确、资料规范。三是结合岗位设置运行机制改革,完善运行机制。四是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科学编制收支预算,以收定支。

(四)突出重点

1、加强项目建设工作:xx年改造院坝、花园,门诊楼一、二楼装修。

2、抓好医疗体制改革工作:一是继续完善绩效工资改革工作;二是加强国家基本药物阳光采购工作;三是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

3、加强均等化服务工作:按照xx年均等化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11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

4、积极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村卫生站管理工作。

(五)统筹各项工作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绿化、亮化、美化患者就医环境。

2、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积极开展医德医风考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3、加强红会及献血工作。继续深化“博爱万人行”爱心活动,争取完成无偿献血计划任务。

4、严格按照“五专”要求,加强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对特种设备进行检修并按照规定适用,加强安全生产。

5、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与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认真抓好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

20xx年度乡镇卫生院工作计划(二)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全力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做好我省贫困地区卫生精准扶贫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到20xx年完成2965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每个新建村卫生室中央和省级共补助10万元,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到20xx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以上标准。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20xx年,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xx年达到5名。到20xx年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县级医院1xx个重点专科建设。

20xx年起,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每年选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左右的县级医院医师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20xx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二、主要措施

1、贫困地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加大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完成2965个未达标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每个村卫生室由中央和省级投入10万元,20xx年建设2400个,20xx年建设565个,同时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优先为每个贫困村村卫生室配备1台健康一体机。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

对于贫困村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收取一般诊疗费。

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列入预算。研究制定村医退养政策。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

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重点加强贫困村订单定向3年制专科层次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医学生毕业后重点安排到贫困村卫生室工作。

加强在岗村医培训。分批安排贫困村乡村医生进修,进修时间为6个月,进修完毕并考试合格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杂费及生活补助。

落实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上一天班或每月上一周班制度,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

20xx年至20xx年,依托国家、省级有关项目,每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方式,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全科医生,其中20xx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xx年至20xx年,再配备1000名以上全科医生,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5名的目标。

5、加强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从20xx年起,由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组织实施全省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到20xx年底前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20xx年底前完成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

6、加强医院管理,减轻患者负担

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规范贫困县医疗机构收费和医疗行为,建立对违规单位新农合资金扣减的制度,集中解决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药品价格虚高和过度医疗等问题,坚决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三、责任分工

1、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落实村卫生室建设、提高村医待遇、强化村医培养培训、充实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新农合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引导医务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等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督导任务进度,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

2、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下达村卫生室项目计划并检查考核项目计划执行完成情况。

3、省财政厅负责资金落实,资金拨付,资金监督管理。

4、省医改办统一组织协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项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5、省人社厅负责协调各市州人社部门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的录用工作。

6、省民政厅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甘肃保监局负责对承办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7、各市(州)相关部门按照省卫生扶贫实施方案要求,将卫生精准扶贫纳入本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项目实施。

8、各贫困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项目在县(市、区)的实施。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摸清卫生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四、完成时限

1、20xx年至20xx年,完成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2、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

3、从20xx年起,连续10年,每年依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项目招考不少于500名免费医学生。

4、20xx年至20xx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平均每年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xx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3名;20xx年前再配备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5名。

5、20xx年至20xx年,完成贫困县每个县级医院2个重点专科建设,其中20xx年20个贫困县,20xx年20个贫困县,20xx年18个贫困县,20xx年17个插花县。

6、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挂职干部、多点执业医师、支农医师到贫困地区帮扶。

7、从20xx年起,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20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8、20xx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

五、检查验收

1、贫困地区村卫生室建设,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部门依照《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组成考核组,对各市(州)项目建设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将减少下一年度项目和资金的安排,对不合格工程要追究实施单位的责任。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组织检查各地落实情况。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督导实施进度,检查培养培训情况。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与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对相关市(州)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5、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根据重点专科建设方案和《甘肃省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和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进行督导考核。

乡村医生医疗工作计划例10

二、合理规划设置村卫生室。我区村卫生室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集体、乡镇(街道)卫生院举办,经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设立。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和配备。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应大于100平方米,并具备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基本条件,实行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四室”分开,必要时设立公共卫生、宣教等工作用房。对村卫生室名称的命名,统一为市中区××乡镇(街道)××村卫生室;实行社区化建设的,其卫生室名称统一为市中区××乡镇(街道)××社区卫生室,并按照村卫生室进行管理。

三、认真执行乡村医生配备标准。乡村医生只能在经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村(社区)卫生室执业。村卫生室原则上按照每千人1名乡村医生的要求配备,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乡村医生人数。对目前达不到乡村医生配备要求的,可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训、乡镇(街道)卫生院派人驻点等方式,配备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对新进村(社区)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选聘、考核、任用办法,由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提出申请录用计划,如实提供候选乡村医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明等),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任聘用,并签订聘用工作协议。根据妇幼卫生工作需要,适当配备女乡村医生。

四、严格村卫生室卫生人员的资格准入制度。在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必须具有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从事护理等其他卫生服务的人员也应具有相应的合法执业证书,经全区统一竞聘上岗。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区卫生行政部门、乡镇(街道)卫生院要加强乡村医生个人执业、考核和人事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和规范乡村医生个人执业技术档案,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五、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技术培训与培养。区卫生行政部门、乡镇(街道)卫生院分别负责制定本级乡村医生培训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对在职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乡镇(街道)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要有计划地选派乡村医生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学习,鼓励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全科医生培训,对选聘到村(社区)卫生室工作的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优先进行规范化培训,促进并加快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要结合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

乡村医生医疗工作计划例11

1、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和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并重的方针,强化县区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城乡卫生事业的协调发展,使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全市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农村医疗保障体制和农村卫生投入机制基本建立,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综合管理水平有效提高;以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基本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条件显著改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不断加强,素质明显提高;农村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药品虚高定价得到有效遏制;农村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切实提高。

二、加快村级卫生组织建设

3、合理设置村级卫生室。一个行政村原则上设立一个卫生室。村卫生室可以集体办,鼓励支持吸纳社会其他资金投向村级卫生室建设。也可以由具备从业资格的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办,村卫生室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服务面积,服务人口和交通条件等,合理布局,以方便群众,有效利用。

4、规范建设标准。全市在20xx 年前基本完成村级卫生室建设。村卫生室应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开,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 平方米,服务人口在1000 人以上的业务用房面积应相应提高。对业务用房未达标的要进行改扩建或新建,达到建设标准,积极申请省上验收通过,争取省政府为每个村卫生室平均补助1 万元的以奖代补政策,有条件的县可再给予适当补助。

5、明确人员资质。村医必须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具备助理执业医师以上资格,医德良好,能够热心为群众服务。要及时充实乡村医生队伍,优化学历、年龄结构。对有设置规划、无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允许具备资质的异地人员办医从业;对有村卫生室,无合格乡村医生的,由市卫生局组织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发证上岗。鼓励县、乡退休医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6、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全市村卫生室机构名称(),实行标识标牌、医疗文书、防保卡册、工作制度、收费票据五统一,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防保有卡册、疫情有报告、消毒有记录、药品购销与新农合报销补偿有台帐。

7、认真落实村医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每人每月120 元,由县区卫生局组织乡镇卫生院考核兑现年度公共卫生补助。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由各级政府负担,省级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区)财政按比例承担。

三、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发展

8、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根据编制职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院长实行聘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制,形成院长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人员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基本工资的30%和部分医技收入作为绩效考核工资。乡镇卫生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自主分配,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实干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个人收入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

9、改善工作生活条件。乡镇卫生院在保障业务正常开展的同时,要妥善解决职工的住宿、用餐等生活问题,规划建设职工公寓,为乡镇卫生院“留住人才”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11、规范管理。全市乡镇卫生院统一标识标牌,用两年的时间完成乡镇卫生院的规范建设和技术等级评估认定工作,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12、合理解决兼职问题。对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可同时兼职乡镇卫生院其他临床业务或医技工作,兼职多劳多得,按劳定酬,实现乡镇卫生院一人多职,一专多能。

13、加强工作考核。由各县区卫生局组织对乡镇卫生院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院长予以解聘。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执行。县区卫生局委托乡镇卫生院考核村级卫生室,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年度补助。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14、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培养力度。县级中医院要突出中医特色,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县妇幼保健院要加强孕产妇急救能力建设,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县区公共卫生机构要重点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和提高对乡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能力,有效发挥县级医疗机构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中心指导作用。

15、加快卫生项目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填平补齐、分步实施的办法,使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重点加强急诊科、手术室、供应室、重症监护室、药房的规范化建设;县妇幼保健机构重点加强产科、儿科、保健科的基础设施建设;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实验室建设;乡镇卫生院要加强预防保健规范化接种门诊、产科、急救转诊基础设施建设。

五、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6、充实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继续落实全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制定引进人才政策。加强成人在职继续教育,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人才,由市县卫生局推荐在岗人员离职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一年培训,每年培训150 名,连续三年完成450 名的培训任务。离职培训人员工资照发,同时享受单位绩效考核的平均工资水平。

17、强化在职培训。组织县、乡村在职在岗人员,积极参加卫星卫生科技远程教育,并进行学分管理,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县级医疗机构要制订人才培养计划,每年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参加培训和学术交流,加强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的培养。乡镇卫生院专技人员每五年必须到县级以上业务单位进修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年,进修学习期间享受在岗待遇。对乡村医生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一次。市县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人员培训经费,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教育。

18、优化人员结构。县、乡医疗机构录用临床医学专业新进人员,其中进入县级医疗机构的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缺编的医疗机构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具备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控制非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医疗卫生机构,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85%、90%。

19、加强对口支援工作。严格执行县级医疗单位医生晋升主治医师,市级医疗单位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必须到农村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市、县、乡医疗单位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帮助乡、村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市县医疗机构要按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培训计划免费接收一定数量的农村卫技人员进修学习。

六、规范农村药品供应管理,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20、实行农村药品供应“三统一”。按照基本用药目录,以市为单位对乡村医疗机构用药实行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减少农村药品采购中间环节,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价格,探索乡、村卫生机构药品零售补助政策。加强对农村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障农村药械安全。

七、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

21、切实做好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强化县区、乡镇政府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责任,加强对严重威胁农民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慢性病等疾病的预防和监测,实行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卫生县城、村镇创建活动。强化农村卫生执法监督,加强对农村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医疗服务市场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健康权益。

22、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建立卫生部门牵头,多部门合作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网络,制定实施农村健康教育与促进规划。加强对基层健康教育人员培训,扎()实开展健康教育进电视、进农家、进课堂活动,提高农民健康知识普及率,引导农民真正树立起预防为主、从我做起的健康卫生新理念,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八、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24、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严格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逐步扩大住院单病种范围,有效控制医药费用。科学设计门诊统筹方案,提高报销比例,扩大农民群众参合受益面。完善直通车报销,方便农民就医。落实经办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夯实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推行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全市联网,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新农合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