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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2-28 15: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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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篇1

一、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自二二年七月中央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来,我局持之以恒做好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工作。今年在全局范围内通过召开会议、墙报、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广大党员群众中进行广泛宣传,为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打下群众基础。同时,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基层管理处的干部进行全面系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领,为更好地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奠定基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后,局党委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章办事。

二、2005年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及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自2005年,我局党委共提拔任用在编干部共计3人次,我局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资格、程序及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做到在选拔任免干部工作中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行动指南按规定执行。

三、按照编制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按照规定办理干部退休的情况。

多年来,局党委严格按照编制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按照规定办理干部退休手续,做到按章办事不超编。我局目前有行政编制15名,实际配备17人,超编2人;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名,实际配备3人,空编0人;统发事业编制9名,实际配备9人,空编0人。非统发事业编制265名,实际配备175人,空编90人。我局今年办理退休人员2人,全部经区委组织部、人事局批准执行。

四、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

多年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调配工作管理规定》、《聘用制干部调动暂行办法》及我区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在干部的任职前我们都会张贴任前公示,接受和办理群众举报用人问题的情况,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偏差和问题,不断规范选拔任用干部工作。

篇2

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进程,当前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民主机制。

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不断完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群众知情机制。群众对干部工作应当具有知情权,这是落实群众在干部中的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前提和基础。构建和完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知情机制,首要的是要解决好群众知情的内容、知情的渠道和方式。群众知情,从内容上说,应包括新时期党的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个阶段干部工作的任务和重点、领导班子职位空缺情况、干部任职条件和资格、干部选拔程序和结果等。知情的渠道,应包括新闻媒体的宣传、会议通报、书面报告和公示等。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构建群众知情机制,应贯彻适度公开的原则,科学界定保密与公开的范围,一方面该公开的不公开,群众不知情,贯彻群众公认的原则就是一句空话;另一方面,干部工作不坚持适度保密,该保密的不保密,也会造成干部工作的极大被动。唯有做到干部工作的适度公开,才能真正落实群众的知情权。

正确处理成本与效能的关系,不断完善干部工作中的群众参与机制。在干部的选任过程中,群众参与面较为广泛的形式是在大范围内举行民主推荐、民主评议等活动。这种活动具有规模和声势大、涉及的范围和覆盖面广,推荐出来的干部人数多等特点,能最大限度地吸引众多群众的参与。正确处理成本与效能的关系,要注意把握三点:一是要加强教育,激发群众的参与本资料权属文秘写作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热情。二是群众参与要渗透到干部选任工作的各环节,贯穿于全过程。要积极研究改进群众参与的方法,提高工作的组织程度,增强操作的便捷性和经济性,构建低成本、高效能的群众参与机制。

正确处理推荐得票与群众公认的关系,不断完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群众选择机制。构建群众选择机制,要正确处理推荐得票与群众公认的关系。一方面,要充分尊重民意,把群众推荐得票作为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辩证地分析干部得票的多寡,不以得票多少作为唯一结论。一般说来,得票多寡可以反映群众公认程度,但群众公认度不是个体群众的算术叠加。不同范围、不同群体、推荐同一个人得票的多少往往有较大差异。因此,我们在选任干部时,切不可简单地以票取人,要采取科学的方法,集中群众的正确意见,防止工作中的片面性。

正确处理群众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关系,不断完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群众监督机制。在干部任用工作监督中,群众监督是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监督,它是干部任用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构建群众监督机制,首先,要从建立健全干部工作责任制入手,增强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自觉接收群众监督的意本资料权属文秘写作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识,完善干部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内在机制。其次,要加强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日常监督。只有把干部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对干部的现实表现进行长期、不间断地观察,全面了解干部在工作圈、生活圈和交际圈的情况,才能搞好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再次,要把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直接监督和间接监督结合起来,一方面要拓宽群众直接参与干部工作监督的途径,如推行干部工作的预告、公示、述职考评等制度,直接听取群众对考察对象、拟任人选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处理,把群众监督渗透到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全过程。

篇3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中心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切实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学习贯彻。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中心评审工作发展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并且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干部任用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为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严肃性,中心以选好人、用好人为用人导向,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此外,中心还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从而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真正做到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篇4

一是局领导带头学习。

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等形式,对相关制度进行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和相关要求,使局班子成员正确认识和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

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任各项政策。

我局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让大家对干部选任工作了解、熟悉有关规定,加深理解,澄清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些模糊认识,提高参与执行各项规定的自觉性、积极性。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州纪委、州委组织部有关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要求,将上级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纪律要求及时传达给每位干部职工,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

督促和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的学习。

三、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我局现有在职职工共计17人,其中正县级领导1名,副县级领导2名,副县级调研员1名,正科级干部4名,副科级干部2名,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1名,工勤人员3名,符合人事编制和干部职数范围的相关要求。

在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三定方案”的规定,所任用干部都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与资格,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也没有出现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的情况,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这个核心,严格程序,按章办事,坚持原则,严格纪律,换届以来选拔任用的6名科级干部(科长3名,副科长1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都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沟通、党组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并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表现在:条例》等相关制度的意识逐步增强。

一是局领导带头学习。

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等形式,对相关制度进行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和相关要求,使局班子成员正确认识和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

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任各项政策。

我局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让大家对干部选任工作了解、熟悉有关规定,加深理解,澄清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些模糊认识,提高参与执行各项规定的自觉性、积极性。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州纪委、州委组织部有关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要求,将上级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纪律要求及时传达给每位干部职工,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

督促和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的学习。

篇5

一、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情况

按照省、市局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一是利用召开党组办公会议,组织党组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专题学习省、市局文件精神和《干部任用条例》,并进行了讨论,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家一致认为,《干部任用条例》对于健全选人用人机制,纠正和预防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将发挥怎样积极作用。二是利用每周例行的理论学习时间,召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对《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文件进行了进一步传达学习,并把《干部任用条例》印发全体干部职工,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在业余的时间抓好自学。三是利用网络办公平台,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印发《干部任用条例》及其配套政策的学习,部署学习具体的学习内容,提出具体的要求,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好学习,确保学习的效果。

二、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

我局自2002年7月以来,提任的科级干部25人,股级以上干部52人,副股级以上干部11人,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三定方案”的规定,推荐拟提拔的干部和任用环节干部都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及选拔任用干部的六条原则,所任用干部都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与资格,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也没有出现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的情况,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这个核心,严格程序,按章办事,坚持原则,严格纪律,任用的股级以上干部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并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篇6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张岩同志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赛日克•巴勒夏提和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政法委书记杨将华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参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市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方案》,对会议筹备、组织实施、评议测评和总结上报等具体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细化了工作任务。对活动的内容、活动形式、负责科室和责任人都进行了明确,形成了既协调配合,又责任明确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周密安排部署,确保规范操作。一是根据自查情况,对20*年度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工作情况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了20*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二是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市委委员和候补委员共53人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一报告两评议”:市委书记做20*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对20*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20*年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民主测评。三是测评前由市委有关领导提出填写有关要求,使测评人员如实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努力使测评过程成为发现问题、制订措施、推进整改、促进工作的过程。四是会后在地委组织部有关领导监督下,对评议表和测评表进行了汇总,汇总结果由市委书记向市委常委会进行了通报,并上报地委组织部。

三、做好结果分析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通过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参会的市委委员和候补委员对*市委20*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满意率为99.5%,对当年新提拔任用的7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满意率为96.7%。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还反映出:我市在学习宣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扩大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和建议的范围。“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监督,有效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有效推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化进程,并以实际成效检验了*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市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能够坚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程序、纪律,注重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扩大民主上做文章,在提高公信度上见实效,有效地加强了*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参会人员对*市委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是满意的。

篇7

主要是近年来中央、省市委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文件,重点是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内容。省委组织部编印了集中教育活动学习资料,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各单位征订。

二、集中教育活动的方法步骤

集中教育活动从现在开始至6月底结束,重点采取以下六种方式进行。

1、开展专题自学。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市委组织部致函每位市管干部,对严守组织人事纪律提出要求,并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专题学习资料、知识测试题发送每位市管干部。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致函所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对严守组织人事纪律提出要求,并参照省委组织部要求的学习内容,编写专题学习资料,连同知识测试题一并送达每位科级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在自学过程中,要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市管干部的体会文章及测试卷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收齐后于5月底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分类组织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学习交流和座谈研讨。其他干部的体会文章及测试卷交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2、开展专题宣讲。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结合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开展一次宣讲。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组织力量,结合“一迎双争”活动,广泛与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各单位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辟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专栏,采取政策解答、案例选登、视频宣传等方式进行宣传,扩大教育覆盖面。

3、开展专题培训。要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市委党校要把此项内容纳入主体班次作为教学内容,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题研讨等方式,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4、开展警示教育。去年以来,市委组织部结合市县乡党委、县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多次印发了违规用人方面的典型案例选编,各党委(党组)要结合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深入排查干部工作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着力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风险防控机制,严防类似情形的发生。

5、开展专题自查。各党委(党组)要对照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政策法规要求,结合去年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及今年3月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情况,认真总结,着力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5月底前,市委组织部将结合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和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情况,采取工作评议或测评、问卷调查、知识测试、座谈研讨、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不断规范和改进工作。

6、开展专题学习。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针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专题学习,研究制定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的整改措施要报送市委组织部。

篇8

一、学习选拔任用条例。

通过领导带头学,全体同志坚持学,我们认真学习了《条例》和中央近年来颁布的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公务员法》等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学习效果,扩大宣传面,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坚持选拔任用程序。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坚持干部任用条件,严格干部任用程序,真正做到了“启用想干事的人,重用会干事的人,培养能干事的人,调换不干事的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认真把握好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期制,自觉防止和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了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今年,我局推荐一名中层干部为局党组成员,推荐了两名副局级后备干部。

三、严格选拔任用监督。

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四、加大干部培养力度。

篇9

督查员是新形势下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完成特定任务而聘用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l、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3、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

4、在职的县处级领导干部或县处级的离退休干部,年龄一般不超65岁。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督查员职责

督查员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督查任务时,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l、了解各县(区)、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条例》、《关于对违反<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干部制度改革的有关制度的情况。

2、受理反映领导干部严重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对市委和市委组织部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调查核实的重要问题,负责督促查办。

3、对严重违反《条例》规定、在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重要案件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针对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

4、针对新形势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5、完成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6、督查任务结束后,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汇报督查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三、督查员工作方法

督查员在执行督查任务时,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采取以下工作方法:

1、听取被督查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汇报。

2、列席被督查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人事工作的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

3、约请被督查单位、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召集有关人员座谈或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4、查阅被督查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人事工作会议的记录和干部考察、任免、干部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

5、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

四、督查员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督查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派出部门请示报告,不得干预被督查单位和部门的人事任免工作。

2、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3、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被督查单位、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五、督查员的管理

督查员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确定。市委组织部干部调查审理科负责督查员的日常联络、协调和督查情况的综合工作,定期向督查员通报有关情况,提供有关学习材料。

1、督查员由市委组织部派出执行督查任务,必要时可派人协助其工作。

2、督查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二年。任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见,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篇10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严格掌握干部条件,确实把那些政治可靠、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科级干部岗位上来。

二、拟选拔任用职位

主任科员职位2名(其中局机关主任科员一名;司法所主任科员一名)。

三、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资格

1、竞争行政职位要求占用行政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干部。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竞争正科非现职须具备副科级职务满3年及以上的经历。

4、年度考核连续2年优秀或连续3年称职以上。

5、应经过任职培训,特殊情况未达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四、时间安排

去年12月9日—去年12月31日

五、程序步骤

1、核定职数(12月9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与区公务员局核定职数,在有空余职数的情况下制定实施方案。

2、上报方案(12月10日)

将制定的民主推荐实施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区公务员局审批。

3、资格审查(12月13日)

按照民主推荐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任职资格的人选列入民主推荐范围。

4、民主推荐(12月21日)

在全体干部中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5、确定考察对象(12月22日)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多数群众认可方可列为考察人选,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进入考察的干部人选。

6、上报审核(12月22日)

将民主推荐结果报区公务员局审核。

7、组织考察(12月22日—12月23日)

考察预告,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范围为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本科室全体干部及相关科室干部代表等。

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组讨论前,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干部廉政情况做出文字说明。

8、讨论决定(12月24日)

召开党组会议,对拟任人选做出选拔任用决定。

9、任前公示(12月24日—12月30日)

篇11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严格掌握干部条件,确实把那些政治可靠、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科级干部岗位上来。

二、拟选拔任用职位

主任科员职位2名(其中局机关主任科员一名;司法所主任科员一名)。

三、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资格

1、竞争行政职位要求占用行政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干部。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竞争正科非现职须具备副科级职务满3年及以上的经历。

4、年度考核连续2年优秀或连续3年称职以上。

5、应经过任职培训,特殊情况未达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四、时间安排

去年12月9日—去年12月31日

五、程序步骤

1、核定职数(12月9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与区公务员局核定职数,在有空余职数的情况下制定实施方案。

2、上报方案(12月10日)

将制定的民主推荐实施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区公务员局审批。

3、资格审查(12月13日)

按照民主推荐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任职资格的人选列入民主推荐范围。

4、民主推荐(12月21日)

在全体干部中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5、确定考察对象(12月22日)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多数群众认可方可列为考察人选,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进入考察的干部人选。

6、上报审核(12月22日)

将民主推荐结果报区公务员局审核。

7、组织考察(12月22日—12月23日)

考察预告,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范围为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本科室全体干部及相关科室干部代表等。

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组讨论前,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干部廉政情况做出文字说明。

8、讨论决定(12月24日)

召开党组会议,对拟任人选做出选拔任用决定。

9、任前公示(12月24日—12月30日)